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電子優先權文件交換計畫

消息來源:KIPO, 韓國專利事務所網站, 與韓國代理人的對話

美國專利局與韓國專利局間建立電子優先權文件交換計畫(Electronic Priority Document Exchange Project),不論在韓國、或是美國提出的第一申請案,申請時,都可用簡單的表格(據代理人說明,只要在申請文件中打個勾而已,填寫申請號)表示要主張另一國家的優先權,不用提交副本。
這個計畫可以減低申請人要預備寄出優先權文件影本的問題,並減少一些行政上的費用

這個交換計畫適用於發明與新型案。另外,如果在美國的那件優先權申請案並未公開,申請人要提交一份授權書給USPTO,請求釋放該申請案給KIPO,或是其他具有此類似協議的國家(韓國專利局計畫將此計畫推廣至中國)

韓國專利局算是這幾年動作最積極的專利局,包括與日本建立的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制度、IP5、與USPTO, EPO, JPO之間簽訂審查交換計畫等,目的都是要增加審查效率

上述給申請人簽訂授權將優先權文件釋放給特定國家的文件格式可至http://www.uspto.gov/web/forms下載,PTO/SB/39表格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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