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缺漏通知延遲回應的計畫

美國專利臨時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提供很多申請人可以得到較早審查基準點的好處,通常是急需公開或是搶先立案的狀況下,會提出臨時申請案,一般來說,文件不需很正式(但需要明確與完整,且充分揭露發明技術與最佳實施例),甚至不用先翻譯成英文,也不用權利範圍的規劃,所以十分快速獲得一個時間點,但是文件也可能在同一時間不同齊備,申請臨時申請案的當下也不用提出宣誓書與IDS

可參考:http://enpan.blogspot.com/2008/12/provisional-application-for-patent.html
臨時申請案的申請書內容應該要有:

1. 申請書
2. 發明名稱
3. 發明人名字、地址
4. 代理人註冊號與聯絡資料
5. 費用(遲繳將有多餘費用)
6. 其他政府官方資訊

針對受惠於先前提出臨時案的後續正式申請案,美國專利局日前公開一個可以延遲最多至12個月回應缺漏通知的領航計畫(Extended Missing Parts Pilot Program),2010.12.8開始適用
大意是在受惠臨時案(provisional)後的正式申請案(non-provisional)提出之後,其中若有缺漏補件或應修改的部份(missing parts),比如宣誓書、費用、譯文、申請人、發明人(正式申請案可能會與臨時案有些差異)資料等,可在缺漏補件的通知回應之前,讓申請人可以提出要求最多至12個月的延遲時間。一般來說,通知後應在三個月內補件

也就是,臨時申請案依規定不會被公開,而後續提出的正式申請案規定應在臨時申請案申請日後12個月內提出,在此計畫下,申請人可以不用繳付任何費用而可請求有12個月的延遲去回應對於「缺漏補件」的付費通知

但仍應注意:
1. 申請人應提出證明,並請求加入此領航計畫,應填寫相關文件(PTO/SB/421)
2. 此領航計畫僅適用發明與植物的正式申請案
3. 此正式申請案應直接受惠於先前的臨時申請案
4. 申請人不能要求不公開此案
5. 此正式申請案仍應包括有基本的申請費用,可先省去檢索、審查費用或是其他權利範圍超項費;與必要文件,如宣誓書、說明書、摘要、圖式,或需翻譯或序列表(sequence listing)
6. 請求此領航計畫,可能會導致之後計算PTA的損失(可參考http://enpan.blogspot.com/2010/02/usptopta.html

Ron
資料參考:BSKB, USP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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