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印度專利的一些資訊(用專利學地理)


印度專利局總部設在加爾各答(Kolkata),另有分局設於金奈(Chennai)、新德里(New Delhi)和孟買(Mumbai)的分行,而負責專利、外觀設計與商標的總辦公室(CGPDTM)在孟買,專利資訊中心(資料庫)在那格浦爾(Nagpur)。

印度專利局人員不多,因此專利審查品質不好,收到的OA多半希望申請人將該案其他各國的審查結果提供給他們。根據Wikipedia的描述,印度專利審查委員並無實際核准或核駁專利的權利,而是"建議"專利局主管(controller)接受或否決他們的建議,包括修正建議、文件缺補等,都需要主管同意。

可參考以下法條的規定:

修法後:

專利審查內容也不透明,要進入法院階段才會有完整的公開內容:


印度主要專利法:
印度專利法為基於1970年所制定的法,最近一次修法在2005年

所謂新穎性(new invention),指的是發明在申請前並未在印度或是世界其他地方被公開或使用。
Section 2(l):

所謂進步性(inventive step),指的是發明與已知的技術比對有技術的進步,與經濟上的意義(economic significance),使得對於發明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為非顯而易知。
Section 2(ja):



Ron
資料參考:WIPO,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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