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印尼專利 - 用專利學地理

部落格談到印尼的僅有這處:東協國家的設計專利(http://enpan.blogspot.tw/2014/07/blog-post_24.html),對於這個國土為全世界第16名,人口為第4多的地方,專利制度相對不足。

印尼

節錄wikipedia的內容:印度尼西亞共和國(Republik Indonesia),常稱印尼,為東南亞國家之一,約由17,508個島嶼組成,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島國家,疆域橫跨亞洲及大洋洲,別稱「千島之國,印度尼西亞人口超過2.38億,為世界上人口第四多的國家。

印尼專利局網站(印尼文):http://www.dgip.go.id

網站資訊還算豐富,還有專利流程,只是看不懂是個問題!

印尼智慧財產權(Hak Kekayaan Intelektual)標的包括:
專利(Paten)
商標(Merek)
著作權(Hak Cipta)
工業外觀設計(Desain Industri)
地理標誌(Indikasi Geografis)
電路佈局設計(Desain Tata Letak Sirkuit)
商業秘密(Rahasia Dagang)

專利的形式(直接由google翻譯):
20年期的「發明專利」
10年期以形狀、結構為主的「簡單專利」

不可被專利標的:
1)工藝品
2)違反法律、宗教道德、公共秩序或道德者
3)治療,藥物和/或應用於人類和/或動物的手術方法
4)在科學和數學領域的理論與方法
5)除了微生物以外的實質上的生物方法

特別介紹ASPEC:
印尼的專利制度顯然頗為倚賴ASEAN(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發展出一個「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Aspec)」,中文可以是東協專利審查合作(ASPEC)。利用ASPEC進入東協各國,可以享受品質較好的檢索與審查,甚至是時間與費用,這至少是ASPEC的目的,另外英文送件也是比較友善的。資訊來源:http://www.dgip.go.id/paten/asean-paten-examination-co-operation-aspec

ASEAN(東南亞國家協會)有910會員國,稱為AMS IP Offices,適用ASPEC的AMS共有:汶萊(Brunei Darussalam)、柬埔寨(Cambodia)、印尼(Indonesia)、寮國(Lao PDR)、馬來西亞(Malaysia)、菲律賓(Philippines)、新加坡(Singapore)、泰國(Thailand)與越南(Viet Nam)。就目前而言,緬甸不在ASPEC合作方案中。(updated on Dec. 17, 2015)

進入ASPEC的專利案,會員國之間可以主張優先權,但這與一般制度一樣,重點是分享檢索與審查結果,有兩種態樣:

第一國申請後,第二國申請案主張第一國優先權,第二國審查時可以參考第一國的審查結果。

兩個國家申請案共同主張同一國優先權,比如非東協國家,或是透過PCT進入ASPEC,兩個國家審查結果彼此分享。


WIPO統計資料:
這是成長量的表現,各方面,包括GDP,算是漸漸成長

專利申請案逐年上升,多數由外國人申請,本國人僅幾百件

商標量很大,且多數為本國人


資料參考:印尼官方網站, Wikipedia, WIPO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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