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en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in Japan
Part 1 - How to Deal with a Warning Letter
專利侵權訴訟經常開始於專利權人發出的警告信,接獲警告信的標準處理流程:
接獲警告信的人可提出專利無效的動作,有兩種程序:
(1)在侵權訴訟程序中,專利權人提出禁制令、損害賠償的同時,被告侵權對象可以提出無效抗辯;
(2)在日本專利局提出無效程序。
=>案件在之後可能會進入智慧財產法院、最高法院。
解釋專利範圍並評斷是否有侵權可能是接收警告信的人最在乎的事,這裡提到幾個解釋專利範圍的原則:從請求項文字表面的意思解釋專利範圍(literal),如果這樣都有侵權疑慮,就要注意;如果字面看來似乎不侵權,就看其解釋上的等效範圍(equivalents)。根據以上原則評估之後,可以看看是間接侵權或是直接侵權,這時需要判斷自己所處的產業鏈位置。
對自身的檢驗包括,(1)查自己擁有的專利權;(2)是否有先使用權(prior user right);(3)是否有實驗上的使用(experimental use),在實驗上的使用或是科學上的測試可免除專利侵權;(4)是否有強制許可(compulsory licenses)。
對自身的檢驗包括,(1)查自己擁有的專利權;(2)是否有先使用權(prior user right);(3)是否有實驗上的使用(experimental use),在實驗上的使用或是科學上的測試可免除專利侵權;(4)是否有強制許可(compulsory licenses)。
若有侵權疑慮,應(1)停止侵權行為;(2)尋求授權協議;(3)迴避設計。
若沒有侵權問題,應(1)回應沒有侵權;(2)對專利提出無效程序;(3)若確認沒有侵權,收到警告信的人可以在法院提起宣告式判決訴訟(Declaratory judgment action),通過法院確認沒有侵權的事實。
以上措施可以參考下圖流程:
Part 2 - Court Proceedings
在日本,僅兩個法院處理專利侵權爭議:Tokyo and Osaka District Courts
法院系統:
訴訟程序:
1. 提交訴狀(complaint)
2. 相關救濟(remedy),包括主訴(main suit,包括損害賠償與永久禁制令)與初步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3. 聽證(first hearing)
4. 後續程序,包括審判、言詞辯論、專家作證等程序。
5. 侵權判斷與損害賠償為兩個程序。
6. 和解
7. 損害賠償計算
8. 宣判
9. 上訴
(更多細節可參考JPO網站與本文)
Ro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