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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星期二

用專利學地理 - 史瓦帝尼/Eswatini

史瓦帝尼王國(史瓦帝語:Umbuso weSwatini;英語:Kingdom of Eswatini),2018年的名稱是Swaziland,本部落格曾提到這個舊名的內容是:用專利學地理 - MENA、GCC、非洲(https://enpan.blogspot.com/2017/02/menagcc.html)。



想要找官方網頁,我能得出最接近官方(gov.sz)的網站是議會網站(https://parliament.gov.sz/):


貿易與工業部(ministry of commerce trade and industry)https://www.gov.sz/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28&Itemid=306

智慧財產局:
https://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office.org/Eswatini


網頁只有著作權的連結,提供伯恩公約(Berne Convention)下的著作權的登記與保護。

從WIPO的資料可以得到Eswatini的專利/商標與設計申請案狀況,案件不多,幾乎是外國人申請。


Ron

2026年3月10日 星期二

PCT檢索筆記

PCT檢索筆記


PCT案修正時機:
向受理局(不同於申請時的受理局 - 申請時受理局會提出國際檢索報告與伴隨的意見)提出「國際初步審查(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ation)」,並接獲初步審查意見,可以據此提出修正與答辯,還可與審委面詢。

2026年1月31日 星期六

台灣人如何申請PCT案 - 筆記

TIPO:https://www.tipo.gov.tw/tw/patents/546-47237.html
... 臺灣不是「PCT」的會員國,故無法在臺灣申請PCT的專利申請案,也無法經由PCT申請案指定臺灣進入國家階段;PCT申請案應由申請人向PCT受理局(包括WIPO國際局及有受理PCT國際申請案之會員國專利局)提出國際專利申請案。

解決方案(之一):
中華民國國籍的法人或自然人可以通過CN為受理局提交PCT案,但遞交PCT案的CN案不能主張台灣申請案優先權(ECFA互惠使一般CN案可以主張TW申請案優先權,但不包括通過CN進入PCT案)。如果PCT申請案要主張TW優先權,就不通過CN,選擇其他國家作為受理局。


圖解PCT流程:


Ron

2025年3月7日 星期五

WIPO的AI故事(基於2019年趨勢報告)



WIPO網頁用特別的方式表示了AI專利申請的歷史,從1956年第一次提到"AI"這個詞開始...

1956年有9件專利提到人工智慧(AI);
在1956-1974年是政府贊助的黃金年代,1974年有169件申請案;
1974-1980年為不切實際的期待加上有限能力導致第一個AI寒冬;
1980-1987年為知識型專家系統預示新的樂觀和聚焦,在1980年有207件申請案,在1987年有693件申請案;
1987-1993年專門的硬體工業突然瓦解導致第二個AI寒冬;
1993-2011年AI開始由數據驅動與電腦算力增加而獲得樂觀與成功,在1993年有3049件申請案,到了2011年有12473件專利申請案;
2012年到現在,更多數據、增加的連通性與更強的電腦算力帶來突破,AI申請量暴增,統計上2017年有55660件申請案。


運用AI的前三名領域分別是電信、運輸與生活醫藥:


根據WIPO統計AI相關專利申請量,全世界專利局中,以美國專利局最多,達152981件,其次是中國,有137010件專利申請案,其中WIPO的AI相關專利申請案佔了其中的20%。

前500大AI專利申請人中,有333為公司,167為大學或研究組織。

333公司中有109個為美國公司,其中領先者為IBM;167間大學或研究組織中有110個在中國,其中領先者為中國科學院(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以上資料是源自WIPO 2019年的技術趨勢報告,目前僅能找到2019年資料,雖是隔了數年,但公開專利資料庫本來就有一兩年的延遲,加上報告做出來又需要一些時間,2019年資料應仍有參考性。WIPO檔案:WIPO Technology 2019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wipo_pub_1055.pdf

Ron

2024年8月1日 星期四

PCT案必須借道EPO才能進入法國等國

參考文件很多,其中之一是WIPO的文件:https://inspire.wipo.int/system/files/juri/fr.pdf

法國於1884年7月7日成為巴黎公約的成員國,於1978年2月25日成為PCT合約國,但PCT指定進入法國卻必須借道EPO。(編按,PCT案需要經EPO才能進入國家階段的國家有:Belgium, Cyprus, France, Greece, Ireland, Italy, Latvia, Monaco, Malta, Netherlands, Slovenia

法國自然是EPO的成員國,也在2023年6月1日成為歐洲統一專利的締約國,目前27個歐盟國家中有17個國家加入歐洲統一專利的締約國。

取得法國(以法國為例)專利(根據國內法)的途徑:(1)直接申請法國專利;(2)歐洲專利指定法國;(3)PCT申請案->進入歐洲階段->法國國家階段。


但是為何如法國等國家決定關閉PCT直接指定國家階段的途徑,主要優點之一是省下PCT進入國家階段仍需要檢索與審查(還有翻譯)的程序(可能對當地代理人收入有影響?),只要歐洲專利獲准,就可以取得該國專利(編按,歐洲專利獲准,在37個會員國都可指定取得專利)

PCT-Euro-Nation程序的其他好處還有,專利審查比較一致,不會各國有各自的一套基準造成困擾,並且只要一種語言就可以進行審查與答辯。

整理以上資訊時,看到原本義大利也是關閉PCT進入國家階段的途徑,不過在2020年有開了PCT-Nation的途徑:https://thoughts.boult.com/post/102g7nx/italy-to-open-its-national-route-for-international-pct-applications


P.S.
感謝公司國際部同仁提供資訊。

Ron

2024年2月16日 星期五

台灣、大陸、PCT的說明書與請求項撰寫筆記

以下幾張PPT是基於以下內容整理,並僅節錄部分講義內容。

我國專利法逐條釋義(110年6月版):https://www.tipo.gov.tw/tw/dl-13988-0800e98c9e6d4929997b7ad1c5c7275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1/23/art_97_155167.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1/art_98_189197.html

Regulations under the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July 1, 2022):https://www.wipo.int/pct/en/texts/rules/rtoc1.html


Ron

2023年6月9日 星期五

WIPO優先權筆記

找優先權相關資訊時,看到了這篇WIPO文章「Topic 11: Priority Claims and Prior Art」,發布日期:15 March 2016,可參考:

本篇針對WIPO專利申請案(PCT申請案)筆記:

文章列舉一範例,claims如下,其中附屬項撰寫方式是典型的EP寫法:


WIPO(不核發專利)對PCT申請案提出初步審查報告(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ation),檢索先前技術,先要確認審查基準日,即申請案申請日,若主張優先權,以優先權日為準,據此檢索有效先前技術,這時就涉及「優先權/priority」是否有效?

有效的優先權,要件就是優先權案說明書有揭露後申請案請求項中的技術特徵。

以下規定是摘錄「Regulations under the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July 1, 2022版)」:


優先權有效,就以優先權日檢索先前技術,WIPO新穎性審查是以申請日/優先權日以前已公開給大眾的文獻(available to public)為準。


[複數優先權]
單一優先權好理解,複數優先權就較複雜,一件專利申請案就其請求項,可以逐項主張不同的優先權,有效優先權案是要與申請案有共同發明人或申請人。

若一件專利申請案主張複數優先權,要如何決定有效的先前技術?


重要:一件專利申請案主張複數優先權,但其中最早優先權日仍應在申請案申請日前一年內,也就是多件優先權案的申請日需要"擠在"專利申請案申請日前的一年內。(編按,本篇是討論PCT申請案,PCT申請案可以主張PCT申請日之前一年內更早的優先權。)

所謂"invention",就是指寫在請求項中主張權利的發明,因此優先權主張是各別申請專利範圍的主張。


當申請案主張複數優先權,新穎性前案檢索將有困難,需要考量各別優先權日分別檢索。


上述「複數優先權(multiple priorities)」主要是針對每一項請求項各別主張單一優先權,多個請求項就會主張複數優先權。

[組合優先權]
然而,有個更複雜的情況,後申請案的一項請求項特徵分別揭示於不同的前申請案中(申請日前一年內前申請案,並要有共同發明人或申請人),情況如下:


從這張表來看(OSF指後申請案的申請局),後申請案的請求項claim 1, 2組合了不同前申請案揭示的特徵,claim 3的特徵則是被priority 2涵蓋,以claim by claim審查原則,claims 1, 2審查基準日就是申請案本身的申請日,而claim 3則可溯及priority 2的申請日。


(重要)優先權主張的原則是:若請求項(逐項考慮)中技術特徵"全部揭露"在優先權案中,新穎性審查就以優先權日為基準日;若請求項技術特徵"並非全部揭露"在前申請案中,並非可被接受的優先權,因此新穎性審查就以申請案本身的申請日為基準日。

(重要)另一特別的是,當申請案主張優先權,此優先權案本身已經主張更早的另一優先權,情況一,如果更早優先權並未被公開、或是被撤銷、拋棄、被拒絕,表示沒有任何權利存在,此申請案的優先權案有效;情況二,如果申請案揭露於其優先權案的特徵並未揭露在更早優先權中申請案的優先權案有效

申請案主張的優先權本身也主張另一件更早的優先權,如果更早優先權案優先權日仍在申請案申請日後一年內,優先權主張有效。


(重要)EPO並不承認美國CA、CIP等作為優先權案,主要理由是這些申請案的內容已經揭露於更早申請案中。


1.4 First application 
The filing date of the "first application" must be claimed as a priority, i.e. the application disclosing for the first time any or all of the subject-matter of the European application. If it is found that the application to which the priority claim is directed is in fact not the first application in this sense, but some or all of the subject-matter was disclosed in a still earlier application filed by the same applicant or a predecessor in title, the priority claim is invalid in so far as the subject-matter was already disclosed in the still earlier application (see F‑VI, 1.4.1).

To the extent the priority claim is invalid,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e European application is the date of its filing. The previously disclosed subject-matter of the European application is not novel if the still earlier application referred to above was published prior to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e European application (Art. 54(2)) or if the still earlier application is also a European application which was published on or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e European application in question (Art. 54(3)).

Ron

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

海牙系統(Hague System)筆記

筆記

本篇是因為看到CNIPO網頁上以圖解方式讓人理解WIPO中針對設計申請的海牙系統(Hague System),據此筆記。

部落格曾有的報導:
- 世界專利的設計申請系統(https://enpan.blogspot.com/2014/07/blog-post_25.html
- 世界設計專利檢索(Hague System)(https://enpan.blogspot.com/2013/08/hague-system.html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一图概览《海牙协定》(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4/24/art_67_174978.html

幾個重點圖式:

之於中國:

傳統與海牙體系的比較:

費用類型:

申請流程:

保護期限:

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