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系統:
1925年於荷蘭海牙訂定海牙協約,經過多次修改後,最近一次修改在1999年。
從1970年的9國到目前合約國有62國,不同於WIPO。
透過此系統提出國際設計申請案,保護範圍適用所有的合約國,海牙系統僅接收第一申請案。
付費公開、進入國家階段(費用:http://www.wipo.int/hague/en/fees/sched.htm)。
經海牙系統進入國家階段,享有30個月優先權期限(1999年合約),可請求延遲公開。
官方語文為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
可採用電子送件。
採用Locarno Classification設計分類(http://enpan.blogspot.tw/2013/08/blog-post_16.html)。
海牙系統採用形式審查,包括費用、形式是否符合規定。
進入國家階段後,根據該國規定進行登記或是實際審查。
各國核駁意見會匯集到WIPO國際局(公開後6個月內)。
可以使用此系統的申請人是合約國的國民,包括歐盟國家與非洲世界專利組織成員國、在成員國有居所,以及在合約國有實質而有效的商業投資的人。顯然一般台灣人不行,中國也不是。
檢索系統:
International Designs Bulletin(是官方檢索系統,功能比較好,但資料庫不完整,僅這三年)
Hague Express Structured Search(資料庫比較完整)
這幾年統計:
其他訊息:
最近一次海牙系統的訊息是,可以透過韓國專利局提出世界設計申請案,各國申請人也就是可透過電子送件經由韓國提出設計申請進入海牙系統。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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