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像設計的「設計名稱」需要記載應用在何物上,可以寫在範圍很廣的"電腦程式產品"的應用上,例如名稱可以是:「電腦程式產品之圖像」、「電腦程式產品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電腦程式產品之操作選單」或「電腦程式產品之視窗畫面」。但仍可寫成範圍較小的應用上,例如「手機之圖像」、「提款機之圖像」或「洗衣機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潘榮恩專利部落格、專利實務、專利筆記與Linux
enpan's Patent & Linux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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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託安排課程)
ronp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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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 星期四
我國設計專利之「圖像設計」筆記
- 圖像設計的「設計名稱」需要記載應用在何物上,可以寫在範圍很廣的"電腦程式產品"的應用上,例如名稱可以是:「電腦程式產品之圖像」、「電腦程式產品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電腦程式產品之操作選單」或「電腦程式產品之視窗畫面」。但仍可寫成範圍較小的應用上,例如「手機之圖像」、「提款機之圖像」或「洗衣機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2020年12月5日 星期六
EUIPO設計檢索與GUI設計範例
歐洲設計(登記制)名稱為登記制的歐洲共同體設計(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RCD)),歐洲的設計保護有兩種方式:登記(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RCD))與非登記(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UCD),歐盟會員國境內公開後3年)類型。可以整體設計或是部份設計提出申請。
本部落格相關報導:
- 歐洲設計筆記(https://enpan.blogspot.com/2019/09/blog-post_10.html)
- 歐洲共同登記制與非登記制設計筆記(https://enpan.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html)
歐洲設計官網:EUIPO (https://euipo.europa.eu)
歐洲設計搜尋有兩個方式:
eSearch plus用於找註冊制歐洲設計,DESIGN view包括了其他各國設計資料庫,可以順便找各國設計。
DESIGN view
找"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EUIPO:
可以查詢到程序細節:
左側欄可供類別選擇(很好用呀):
英國:
eSearch plus 有以圖找圖的功能:(以我來看,有時準、有時不準)
以圖找圖的結果:
補充:
Ron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109年11月1日起設計專利法的改變
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本篇標題為:「11月1日起 設計專利法規鬆綁 -數位產業大利多」,大約就是讓設計專利更為彈性,特別提到的是「電腦圖像(computer generated icons)」與「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
主要涉及今(109)年9月29日發布的「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部分章節之修正案,這部份修正將於11月1日施行。
過去:當開放電腦圖像與圖形化使用者介面設計專利時,當時的限制是一定要用在「實體物品」之限制,如顯示在電腦顯示器上、手機螢幕上。
範例:(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全)(108年9月12日施行版))
現在:
(修法理由一)考慮到電腦圖像與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可以投影在空氣中或VR/AR裝置中,可能就不會像是常常看到的GUI設計。
範例:(和碩聯合科技)
(修法理由二)設計圖像的人並不見得是電子裝置的廠商,而是軟體開發商,圖像設計本來就是軟體的一部分,而且可以通用在各種數位產品上,因此設計保護不應侷限在某個實體物品上。因此,本次基準修正案允許申請人得指定圖像設計係應用於「電腦程式產品」等不具實體形態的軟體或應用程式上。
除了電腦圖像與GUI外,本次審查基準修正放寬「建築物及室內設計」得為設計專利的保護標的,也放寬設計分割申請之規定。
(截圖有關「電腦圖像」與「建築物」等關鍵字的修改片段)
資料檔案: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部分章節相關資料可參見智慧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tw/cp-85-881881-d8fd4-1.html。
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第一、二、三、七、八、九章(劃線版,109-10-13更新版)(https://www.tipo.gov.tw/tw/dl-275989-5b163372ee674e95a415512cf173a603.html)
智慧局資料:https://www.tipo.gov.tw/tw/cp-87-882574-035da-1.html
Ron
2020年9月10日 星期四
甚麼是大陸「图形用户界面」外觀設計的標的?
筆記
甚麼是中國「图形用户界面」外觀設計的標的?
是裝置?還是「界面」?
先查「中國專利審查指南」對於「圖形用戶界面」的規定:
4.4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
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是指产品设计要点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设计。
4.4.1产品名称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名称,应表明图形用户界面的主要用途和其所应用的产品,一般要有“图形用户界面”字样的关键词,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名称要有“动态”字样的关键词。如:“带有温控图形用户界面的冰箱”、“手机的天气预报动态图形用户界面”、“带视频点播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不应笼统仅以“图形用户界面”名称作为产品名称,如:“软件图形用户界面”、“操作图形用户界面”。
4.4.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应当满足本部分第三章第 4.2 节的规定。对于设计要点仅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应当至少提交一幅包含该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的正投影视图。
如果需要清楚地显示图形用户界面设计在最终产品中的大小、位置和比例关系,需要提交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一幅正投影最终产品视图。
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作为主视图;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图形用户界面关键帧的视图作为变化状态图,所提交的视图应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完整的变化过程。标注变化 状态图时,应根据动态变化过程的先后顺序标注。
对于用于操作投影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除提交图形用户界面的视图之外,还应当提交至少一幅清楚显示投影设备的视图。
4.4.3简要说明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应在简要说明中清楚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并与产品名称中体现的用途相对应。如果仅提交了包含该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的正投影视图,应当穷举该图形用户界面显示屏幕面板所应用的最终产品,例如,“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电脑”。必要时说明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过程等。
一些從SIPO尋找的範例:
結論:
中國「图形用户界面」外觀設計的標的是"裝置(如顯示屏、屏幕面板...)",也可以是"圖形用戶界面"!
參考資料:
中國專利審查指南:http://www.tsailee.com/upload/2020版大陸專利審查指南.pdf
其他本部落格中有關中國圖形用戶界面的參考:
- 中國圖形用戶界面案例討論、筆記 - 奇虎v.江民(https://enpan.blogspot.com/2020/07/v.html)
- 中國GUI外觀設計筆記(https://enpan.blogspot.com/2020/07/gui.html)
- 台灣與大陸外觀設計筆記(針對圖形化使用者介面)(https://enpan.blogspot.com/2020/07/blog-post.html)
Ron
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
中國圖形用戶界面案例討論、筆記 - 奇虎v.江民
2020年7月21日 星期二
中國GUI外觀設計筆記
先看一些有關「图形用户界面」範例:
CN202030259478.2


CN202030291757.7


CN202030111839.9


CN202030070958.4


CN202030063675.7


CN202030062499.5


一些截圖(來源:SIPO檢索):



上述中國知識產權網站文章所提到的範例:
CN200830249339.0(有虛線)


CN200830249338(這件圖示有虛線:圖中虛線僅為說明的目的,並不形成所聲稱的設計部分)


my two cents:
不從審查指南來看,從目前已經公告的中國GUI設計範例來看,一點點結論是:
(1)確實有以黑白圖登記設計專利,但會以「主視圖」為主,顯然是希望色彩不要限制了專利範圍,其中「參考圖」擇多數GUI都是有彩色的。
(2)雖有申請人「偷渡」拿到「部份設計」,但是仍可能是不合法的。
(3)如果以「一設計一專利」的標準來看,以上設計案將來主張權利時,應該都還是以「主視圖」當作專利範圍。
(4)我覺得,還是要找實際有關GUI外觀設計的訴訟來看,才能回頭看這些申請案是否有意義!
R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