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Thailand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Thailand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泰國Petty Patent筆記

泰國Petty Patent,翻來是小型/小規模專利,以下資訊可以告訴我們...就不太像一般的「新型專利」(updated)

過去報導:
泰國專利 - 用專利學地理(https://enpan.blogspot.com/2018/10/blog-post_24.html

泰國官網提出發明專利與petty專利比較(設計在此省略,但可一起參考,泰國設計為實際審查制,保護期限為10年)
http://www.ipthailand.go.th/en/ความเหมือนและความแตกต่างของสิทธิบัตร-อนุสิทธิบัตร.html


  • 泰國「發明專利(patent)」與「petty(小型)專利」在保護標的上沒有不同,就不同於一般認知的「新型專利」,(編按,有些國家新型專利有某些限制,但不見得像台灣/中國/日本的概念),泰國petty patent是除了產品的元件、結構或機構外,還可包括生產流程、品質維持與改良等方面。泰國發明專利與petty patent的差異在於「小改良達到優點」的類型專利。
  • 泰國petty patent為登記制,任何人可以在完成登記註冊(registration)後1年內提出審查要求。
  • 泰國發明專利保護期限為20年,petty patent則為6年,可延長兩次,每次2年,最長到10年。
  • 兩者申請與審查費用差了近10倍。(編按,上表最下方的費用經查是發明20年、petty patent 10年的總費用,可參考:http://www.ipthailand.go.th/en/patent-006.html
費用表:
http://www.ipthailand.go.th/en/patent-006.html






  • 泰國發明專利(patent)與petty patent都可保護到產品、流程與相關改良,因為保護標的沒有差別,不能「一案兩請」。(編按,不能一案兩請的規定應該是指「相同發明」,但是如果能將專利範圍調整成不是相同發明,應該可同時分開申請patent與petty patent。)
  • 取得泰國發明專利權的要件:新穎性、進步性與產業利用性;petty patent則要求新穎性,有先進水平(another advanced level of invention),以及產業利用性。(編按,原則上petty patent形式通過即可,這些要件應該是用在無效理由上,因此還是要注意)


  • 新穎性優惠期及於國際展覽、政府機關展出後12個月。
  • 不得專利的項目:微生物、自然存在的動植物萃取出的微生物、科學與數學原理、電腦資料庫、人類與動物的診斷與治療方法,以及違反善良風俗與公眾秩序的發明(編按,泰國為佛教國家,可能規定要另外瞭解)


Ron

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泰國專利 - 用專利學地理

泰王國(泰語: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ไทย,Ratcha-anachak Thai),通稱泰國(泰語: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Prathet Thai),舊稱暹羅、暹邏(泰語:สยาม,Sayam),是東南亞的君主立憲制國家,首都及最大城市為曼谷。泰國國土東臨寮國和柬埔寨,南接暹羅灣和馬來西亞,西靠緬甸和安達曼海,東南亞國家協會創始國之一。(資料來源:Wikipedia)




泰國智慧財產局(英文):
http://www.ipthailand.go.th/en/home-eng.html


泰國智慧財產局行政架構:


泰國專利流程(這是一般理解的發明專利):

這個"發明專利申請"流程包括:(1)專利申請;(2)初步審查(10個月);(3)形式核駁(可以上訴);(4)初步審查後提出修正;(5)繳付公開費用(90天);(6)公開(未審查);(7)公開異議(opposition);(8)檢索;(9)實際審查;(10)核駁(可上訴);(11)核准;(12)繳付公告領證費用。

泰國"小型專利"流程(這是一般理解的新型專利,但泰國petty patent的可保護標的與一般理解的新型專利不同,可見本部落格討論petty patent的報導(updated on Dec. 25, 2018)):
(補充:泰國Petty Patent筆記(https://enpan.blogspot.com/2018/12/petty-patent.htmlupdated on Feb. 18, 2019

這個"新型/小型專利"流程包括:(1)申請;(2)初步審查(6.5個月);(3)型式核駁(可上訴);(4)修正(90天);(5)繳付公開費用;(6)註冊專利並公開;(7)任何人可以在專利公開後1年內提出實際審查請求;(8)實際審查;(9)符合或不符合專利要件,保留或撤銷小型專利(可上訴)。

專利申請必要文件:
(1)申請表格;
(2)讓相關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據以實施的發明細節;
(3)說明書:名稱、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本質與目的、可讓相關領域技術人員據以實施的完整細節、圖式與圖式簡單說明(如有必要的話))、最佳實施例、申請專利範圍以及摘要。

核准發明專利的要件:新穎性(novelty)、進步性(inventive step)與產業利用性(industrially applicable)。

不可專利標的:
(1)自然微生物,以及微生物,植物,動物的成份,或是動植物的萃取物;
(2)科學和數學原理和理論;
(3)電腦運行的資料系統(電腦程式);
(4)人類或動物疾病的診斷、處理或治療方法;

(5)違反公共秩序,道德,健康或福利的發明。

外國進入泰國專利申請案一定要提出泰文翻譯

以上僅摘錄,其他細節可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ipthailand.go.th/en/patent-002/item/การจดทะเบียนสิทธิบัตรการประดิษฐ์.html

各種類型申請案與各階段費用(官方):


WIPO統計資料(不僅包括WIPO自己的申請狀態):

以下各表格中,"resident"表示申請人在泰國提出的申請,"abroad"表示泰國人對外國申請的件數,"non-resident"是外國申請人進入泰國的申請案。

隨著泰國GDP成長,泰國人在各種智慧財產項目申請案都逐年成長,可以看出國內經濟都是成長的狀態。


泰國專利申請案申請人以外國人居大部分,專利申請案到2016年全部約8000多件,核准不到2000件,這...可能與審查人力有關。其中"patent in force"為WIPO統計的「有效專利」。


商標申請案可以表示商業活動,看來是十分熱的,2015~2016有大幅的成長。


對泰國的認知是「創意、文創」很發達的國家,設計案大部分是泰國自己人的申請案。


原本以為泰國會頗仰賴WIPO,結果看來不是這樣。


從東協智慧財產網站來找資料,有ASEAN整體專利、商標與設計的統計,其中有關ASPEC(東協專利審查合作)的統計資料...泰國的申請案多半是第二國,數量是名列前茅(更正先前錯誤資料),可能泰國...在專利能量上是比較需要加油的。(資料來源:https://www.aseanip.org/Statistics/ASEAN-Patent-Examination-Cooperation-ASPEC-Statistics





(編按,ASEAN智慧財產官方網站中有關各東協各國的統計都是連到WIPO)

my two cents:
過去曾有報導:東協專利佈局 - iam觀點https://enpan.blogspot.com/2017/11/iam.html

"在東協佈局專利,或說智慧財產權,是有些複雜,理由之一是語言過於多元(但專利申請用英文即可),主要挑戰來自專利審查與答辯的困難度。"

其他可參考內容頗為豐富的泰國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ipthailand.go.th/en/home-eng.html(英文頁)

如果懂泰文,官方也提供方便的檢索工具:http://patentsearch.ipthailand.go.th/DIP2013/simplesearch.php

其他資料參考:https://zh.wikipedia.org/wiki/泰國

Ron

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東協國家的設計專利

筆記

ASEAN(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設計專利狀況。不只是東協,各個國家對於「設計,design」這個保護標的有不同的態度,有的國家列為專利種類之一,有些僅就為一種工業設計類別,有的要實審,有的就登計就好了,也有看設計如同著作權...。所以需要瞭解一下各國設計的保護方式,這裡僅針對東協國家(AIPLA提供)。


這些國家的設計相關申請案多半是登記制,大同小異。

印尼
印尼對設計採用登記制,設計類型有:形式、線條或顏色的組合或型態、線條或顏色或其組合等具有美感的創作。
即便是登記制,也容許一個申請案有多個實施例,但在之後的審查(形式、異議)也會考量設計的單一性,如果不符單一性會被要求分割。

「設計」的印尼文是「disain
http://www.dgip.go.id/
以下取得設計登記的程序中,左方是申請登記流程,右方是救濟程序。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的設計法(Design Act)規定設計為視覺上在一物品的具有形狀特徵、型態特徵等的圖案或裝飾。
雖有要求新穎性,但登記時沒有實際審查,不過之後會對新穎性作出判斷。

「設計」的馬來文是「reka bentuk
http://www.myipo.gov.my/
在馬來西亞取得設計登記,首先要提出申請,並符合基本要求,之後作出形式審查,在馬來西亞,雖沒有正式審查,卻會作出新穎性檢索,等同一定程度的實審,申請人還可以回應這個新穎性報告,若無新穎性阻礙,即成功登錄。另同樣給予行政救濟的程序。


菲律賓
菲律賓定義工業設計上為任何在物品之形狀、型態、形式或其組合的新的、原創的外觀特徵,判斷為在物品上是否在線條、圖案或顏色上具有美感。
在設計申請案中可以包括多個實施例,不過將會被實際要求是否為相似的設計特徵。

「設計」的菲律賓文是「disenyo
http://www.ipophil.gov.ph/
這個流程將新型與設計程序放在一起,也就表示新型與設計專利在菲律賓有相同的登記程序。申請案提出後,會有形式審查,申請人可以回應形式審查不符的問題,之後公開,並給予一定時間的公眾異議程序,克服各種問題後才會完成登記。流程的下半部提到了訴願程序,當申請人不服形式審查核駁或是公眾異議內容,可以提出訴願程序,訴願程序將決定設計是否可以登記。

新加坡
新加坡的工業設計或模型定義為用工業程序製作的物品上的形狀、型態、圖案或裝置特徵,在國家登記階段,新加坡要求新穎性,但在申請時並未有實際審查,可以隨附不超過500字的描述。

http://www.ipos.gov.sg/
在新加坡"登記"設計專利,可以採取紙本或電子送件,經形式審查之後,即完成登記,並列入公報內。若有不符形式審查的規定,將駁回申請,並給予期限補正,若無限期補正,即無法完成登記。

泰國
泰國的設計保護為任何產品的型態、線條或顏色的組合而具有特殊外觀的物品,為物品上工業製作或手作的圖案。
泰國並不容許多個實施例在一個設計申請案中,也沒有提供分割案的選擇,因此多個實施例應以多個申請案提出。

「設計」 的泰文是「ออกแบบ
http://www2.moc.go.th/main.php?filename=index_design4_en

越南
越南設計專利保護以線條、立體形式或顏色,或其組合形成的物品外觀,包括工業製作或手作。
設計申請案應包括物品的所有視角與立體圖。

「設計」 的越南文是「thiết kế
http://www.noip.gov.vn/
越南的設計申請會被經過實際審查,包括審查新穎性與創造性(creative),也就是要審查設計是否被相關技藝水平的人可以輕易創造。


資料來源:
各國專利網站
AIPLA newsstand
http://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9a0a3c86-0cb2-40fd-8390-6af7c1135ba1

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