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東協專利佈局 - iam觀點

本篇內容的主要資料來源:http://www.iam-media.com/Intelligence/IAM-Yearbook/2017/International/Patent-strategies-for-the-ASEAN-region

貼上本部落格文章:
ASEAN(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翻為東南亞國家協會/聯盟(東協/東盟),最早始於1961年(Wikipedia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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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在一個國家或區域佈局專利,自然是因為「商機」,與該地的經濟實力有關。

ASEAN國家拆解來看,其中汶萊(Brunei Darussalam)、印尼(Indonesia)、馬來西亞(Malaysia)、菲律賓(Philippines)、新加坡(Singapore)與泰國(Thailand)仍有不錯的經濟實力,新加坡與汶萊更是全世界GDP前10名的國家。

在本篇報導中提到,如果ASEAN是單一經濟體,它更會是世界第七大經濟體,在亞洲僅落後中國與日本,如果經濟繼續發展,在2050年則會變成第四大經濟體。其中10國有7國目前GDP成長率在世界上在前40名。東協最大的優勢就是人口,其潛在市場規模更是超過歐盟或北美。

光是這樣,東協就應該是「專利佈局」的重點區域。不過前提仍是「如果東協是一個單一經濟體」。這個契機可能始於ASEAN在2015年12月31日宣告建立「東南亞國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但仍與具有共同貨幣、關稅、跨國組織與共同市場的歐盟還是不同,法律上沒有統一使得各項發展都可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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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作者引用WIPO資料,ASEAN全部國家在2014年專利申請統計有42000件專利申請案,多數是本地國家的申請案,佔12%,其他都是外國人申請的。

(編按:這裡提到一些有趣的統計數據:US與EP專利局申請案有49%為本國人申請案;KR專利局申請案有78%為本國人申請案;JP專利局申請案有82%為本國人申請案;CN專利局申請案有86%為本國人申請案

從本篇報導可以學到一些「指數」的意義,如國際產權指數International Property Rights Index),這個用來計算國家產權的指數有10個因子,如法律、政治環境、個人財產與智慧財產(IP rights),這樣來看,ASEAN就特別了,有第五名的新加坡、第28名的馬來西亞,也有129個參與觀察的國家的最後一名:緬甸。

另有一個更有趣的「指數」:Taylor Wessing Global IP Index(https://united-kingdom.taylorwessing.com,有人稱"環球智慧財產權指數",這是一個來自RHTLaw Taylor Wessing LLP法律事務所的評價,評斷國家智慧財產權的指數,包括商標指數、著作權指數、工業設計指數、專利指數與數據保護指數,以及整體指數等,僅有44國家的評價,包括台灣,依據的因子有:費用、審查速度、賠償強度等,這裡提到2016年指數,東協國家有新加坡為第10名,泰國在31名,以及印尼在第34名,美國也不高,在第26名,中國在第25名,歐洲則在第20名。

IAM作者也承認,在東協佈局專利,或說智慧財產權,是有些複雜,理由之一是語言過於多元(但專利申請用英文即可),主要挑戰來自專利審查與答辯的困難度。

討論專利制度時,每個國家也面對不同的問題,例如柬埔寨不是PCT會員國,但是緬甸即便是,卻也要將緬甸排除,編者的經驗也是一樣,緬甸沒有制度,甚至沒有專利法,要申請會面對退件以及不曉得如何是好的窘境。

(編按:柬埔寨不是PCT會員國,與我國一樣,因為不是PCT會員國,在專利佈局上將處於劣勢,因為在僅有12個月優先權期限考量下,不容易將柬埔寨或台灣列於優先申請國)

雖然東協國家多數可以接受英文送件,但是有些國家還是要求要本國語言翻譯,如寮國(Laos)、印尼、泰國與越南。這些也是形成一個障礙(反過來說,也可能是優勢,這就看怎麼看)。

專利審查就麻煩了,每個國家的時間點都不一致,觸發實質審查的時間點也不同,這時只好借重一些週邊措施,如ASPEC(部落格報導:http://enpan.blogspot.tw/2017/08/aspec.html)。IAM作者也提到,澳洲專利代理人表示,獲准的澳洲專利可以在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泰國、越南、汶萊與寮國直接獲准,但每個國家對待此事的態度或作法仍是不同。

因此,從澳洲進東協,似乎就變成不錯的(加速)選項。

與其他國家,可以考慮審查高速公路PPH,主要東協國家與歐美、日本都簽署有PPH。

東協專利佈局策略總整理:
1. PCT進東協。
2. 使用ASPEC。
3. 澳洲專利審查結果使用到東協。
4. 各國與東協簽訂的PPH。


特別補充,以上名次與2017年最新統計有些出入,2017年International Property Rights Index(https://internationalpropertyrightsindex.org排行(台灣在圈選區,整體來說在第二群組中):
(資料來源:https://ipri2017.herokuapp.com/admin/elfinder/connector?_token=&cmd=file&target=fls2_SVBSSTIwMTdGdWxsUmVwb3J0SS5wZGY




排行改變,東協就新加坡在前段班:


Taylor Wessing Global IP Index,目前最新的報告是第五版(https://united-kingdom.taylorwessing.com/documents/get/576/gipi5-report.pdf),這裡僅列舉一些我有興趣的,其他數據可以參考這個PDF檔案。

事實上,我並未詳究這個評價的方法(名列前茅的多數是歐洲國家),只好看看就好,參考別人眼中的我們,還有本篇重點:東協,只知道與自己的概念差距不同,台灣在這個評價中,在數據保護上在第一名!在專利排行為第23名,整體則是在後段班;新加坡在每個評價中都是前段班。


特別貼出商標與專利的個別指數排行,專利新加坡在第8名,台灣則在第23名:


商標指數排行,新加坡在第13名,台灣則在第26名:


資料參考:
http://www.iam-media.com/Intelligence/IAM-Yearbook/2017/International/Patent-strategies-for-the-ASEAN-region
經濟部國貿局資料(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1990
Wikipedia
東協專利制度介紹 - 東協審查合作方案(http://enpan.blogspot.tw/2015/12/blog-post_17.html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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