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內容:
http://enpan.blogspot.tw/2014/01/configured-toabout-claims.html
http://enpan.blogspot.tw/2014/01/adapted-to.html
隨著Patently-O網站針對過去一年訴願委員會(PTAB)中有關"configured to"用語的決定統計報告,我也利用搜尋工具查詢這十年來美國專利申請案中的請求項有用到"configured to"的案件,顯示這是十分普遍的用語,有近百萬件(美國近年來每年申請案約50萬件)。
"configured to" in claims
如果根據我查詢的案件趨勢來看,在請求項中使用"configured to"用語的申請案逐年上升(圖表後端下降是因為查詢不到的未公開案):
就使用技術概念(這是relecura的功能之一)來看,IC設計最多、電信網路其次,接著有電信電路、使用者介面、電子、圖形使用者介面等,綜合來看,軟體(關聯使用者介面)、電子、通訊就是用最多的:
就技術分類來看,美國技術分類370/329最多,這類是多重通訊的技術,其他主要有數位處理系統、電腦圖形處理等:
從專利權人/申請人的圖表得知,主要大公司多少都有用:
以上簡單分析可以得到,就是電腦與電子類專利最常在請求項中使用"configured to",這就是我們要探討的原因之一,如何解釋"configured to"這類功能性用語所涵蓋範圍、比重多少成為頗為重要的課題。
根據patently-o網站報導,過去一年(2013)在PTAB有關請求項中"configured to"爭議案有3百多件,其中多數決定認真考慮了"configured to"解釋專利範圍的比重,僅少數(5%)決定認為"configured to"僅是表達特定元件可以作到的習知功能(capable of),為預期可知的用途(intended use),不認為可以超越先前技術的功能;另有4%更認為"configured to"沒有任何可專利的效力(no patentable weight),無法藉此區隔先前技術。這些被降低比重或是沒有效力的功能性用語決定中,多數也是電子與電腦的領域。
相關內容:http://patentlyo.com/patent/2014/02/decisions-regarding-configured.html
小結:
儘管使用"configured to"吧!如果專利性的答辯僅剩功能,也只能說,還算有點用。
可以改寫為「模組化」的軟體元件或是功能方塊,讓功能性的技術比重拉高一點,不要盡是功能用語的內容。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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