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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3日 星期二

印尼專利申請程序筆記

印尼專利申請程序筆記。

印尼智慧財產局:http://www.dgip.go.id/

就從WIPO資料(包括WIPO網站)來看印尼專利申請制度。

  • 現行印尼專利法為2016年版本。
  • 1979年加入WIPO(WIPO資料)。
  • 印尼智慧財產局的組織如下,從組織來看,印尼智慧財產局轄下有(1)著作權、工業設計、積體電路佈局與營業秘密;(2)專利;(3)商標;(4)合作與促進;(5)資訊科技;(6)調查與研究等部門。
  • 印尼專利申請案:「發明申請案」提出申請案後,3年內繳交審查費用,否則將撤銷申請案;「新型(simple patent)申請案」提出後,應於申請日當日或是申請後6個月內繳交審查費用(所以,印尼新型申請案為"審查制")。
  • 若要主張優先權,申請時應提交優先權文件。
  • 若有主張優先權,印尼專利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各國的審查意見,讓審查更有效率,如:他國專利獲准的資料、核駁決定、無效決定等。
  • 申請人可以提供證明專利發明價值以及具備進步性的證據。
  • 以上各種額外文件,可以另提解釋。
  • 實際審查中,印尼專利局可以請求專家協助,或是使用適當的政府工具,也可以請求其他專利局的審查協助!(這部分為保密)
  • 當接收到審查意見,申請人應於3個月內回應,可再延3個月。
  • 若申請人並未回應審查報告,專利局會發出警示,之後還沒回應,該案將被撤銷(這個決定不能上訴)。
  • 在作出最終審查意見之前,可以實施口審。
  • 發明專利標的(patent):product、apparatus、process/method,並不限定獨立與附屬請求項的項次。
  • 新型專利標的(simple patent):product、apparatus,且僅能提出一項獨立項,但附屬項次不拘。
  • 印尼專利審查委員檢索工具:Espacenet、patentscope與其他線上工具,如US、EP、JPO、PCT。
  • 申請程序如下,大致程序為:提出申請、最低要求審查,可以補件、取得申請日、形式審查,可以補件、18個月早期公開、請求實審(沒有即撤銷申請案)、核駁/核准,要求申請人回應、公告領證、駁回後10個月內可提訴願、上訴法院(commercial court)、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補充印尼的simple patent:https://ambadar.co.id/knowledge-base/patent-and-simple-patent-in-indonesia/

印尼的Simple Patent對照一般知道的新型專利,專利期限為10年,專利標的限定在產品或裝置,並且,產品或裝置的形狀、配置、構造與元件應為新穎與具備實用性(少量實審),即可取得simple patent,Simple patent不適用強制授權


本部落格有關印尼的報導:
印尼專利 - 用專利學地理(https://enpan.blogspot.com/2015/07/blog-post_16.html
東協國家的設計專利(https://enpan.blogspot.com/2014/07/blog-post_24.html
東協專利佈局 - iam觀點(https://enpan.blogspot.com/2017/11/iam.html

WIPO資料:
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aspac/en/wipo_ip_kul_11/wipo_ip_kul_11_ref_t6.pdf

Ron

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印尼專利 - 用專利學地理

部落格談到印尼的僅有這處:東協國家的設計專利(http://enpan.blogspot.tw/2014/07/blog-post_24.html),對於這個國土為全世界第16名,人口為第4多的地方,專利制度相對不足。

印尼

節錄wikipedia的內容:印度尼西亞共和國(Republik Indonesia),常稱印尼,為東南亞國家之一,約由17,508個島嶼組成,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島國家,疆域橫跨亞洲及大洋洲,別稱「千島之國,印度尼西亞人口超過2.38億,為世界上人口第四多的國家。

印尼專利局網站(印尼文):http://www.dgip.go.id

網站資訊還算豐富,還有專利流程,只是看不懂是個問題!

印尼智慧財產權(Hak Kekayaan Intelektual)標的包括:
專利(Paten)
商標(Merek)
著作權(Hak Cipta)
工業外觀設計(Desain Industri)
地理標誌(Indikasi Geografis)
電路佈局設計(Desain Tata Letak Sirkuit)
商業秘密(Rahasia Dagang)

專利的形式(直接由google翻譯):
20年期的「發明專利」
10年期以形狀、結構為主的「簡單專利」

不可被專利標的:
1)工藝品
2)違反法律、宗教道德、公共秩序或道德者
3)治療,藥物和/或應用於人類和/或動物的手術方法
4)在科學和數學領域的理論與方法
5)除了微生物以外的實質上的生物方法

特別介紹ASPEC:
印尼的專利制度顯然頗為倚賴ASEAN(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發展出一個「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Aspec)」,中文可以是東協專利審查合作(ASPEC)。利用ASPEC進入東協各國,可以享受品質較好的檢索與審查,甚至是時間與費用,這至少是ASPEC的目的,另外英文送件也是比較友善的。資訊來源:http://www.dgip.go.id/paten/asean-paten-examination-co-operation-aspec

ASEAN(東南亞國家協會)有910會員國,稱為AMS IP Offices,適用ASPEC的AMS共有:汶萊(Brunei Darussalam)、柬埔寨(Cambodia)、印尼(Indonesia)、寮國(Lao PDR)、馬來西亞(Malaysia)、菲律賓(Philippines)、新加坡(Singapore)、泰國(Thailand)與越南(Viet Nam)。就目前而言,緬甸不在ASPEC合作方案中。(updated on Dec. 17, 2015)

進入ASPEC的專利案,會員國之間可以主張優先權,但這與一般制度一樣,重點是分享檢索與審查結果,有兩種態樣:

第一國申請後,第二國申請案主張第一國優先權,第二國審查時可以參考第一國的審查結果。

兩個國家申請案共同主張同一國優先權,比如非東協國家,或是透過PCT進入ASPEC,兩個國家審查結果彼此分享。


WIPO統計資料:
這是成長量的表現,各方面,包括GDP,算是漸漸成長

專利申請案逐年上升,多數由外國人申請,本國人僅幾百件

商標量很大,且多數為本國人


資料參考:印尼官方網站, Wikipedia, WIPO

Ron

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東協國家的設計專利

筆記

ASEAN(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設計專利狀況。不只是東協,各個國家對於「設計,design」這個保護標的有不同的態度,有的國家列為專利種類之一,有些僅就為一種工業設計類別,有的要實審,有的就登計就好了,也有看設計如同著作權...。所以需要瞭解一下各國設計的保護方式,這裡僅針對東協國家(AIPLA提供)。


這些國家的設計相關申請案多半是登記制,大同小異。

印尼
印尼對設計採用登記制,設計類型有:形式、線條或顏色的組合或型態、線條或顏色或其組合等具有美感的創作。
即便是登記制,也容許一個申請案有多個實施例,但在之後的審查(形式、異議)也會考量設計的單一性,如果不符單一性會被要求分割。

「設計」的印尼文是「disain
http://www.dgip.go.id/
以下取得設計登記的程序中,左方是申請登記流程,右方是救濟程序。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的設計法(Design Act)規定設計為視覺上在一物品的具有形狀特徵、型態特徵等的圖案或裝飾。
雖有要求新穎性,但登記時沒有實際審查,不過之後會對新穎性作出判斷。

「設計」的馬來文是「reka bentuk
http://www.myipo.gov.my/
在馬來西亞取得設計登記,首先要提出申請,並符合基本要求,之後作出形式審查,在馬來西亞,雖沒有正式審查,卻會作出新穎性檢索,等同一定程度的實審,申請人還可以回應這個新穎性報告,若無新穎性阻礙,即成功登錄。另同樣給予行政救濟的程序。


菲律賓
菲律賓定義工業設計上為任何在物品之形狀、型態、形式或其組合的新的、原創的外觀特徵,判斷為在物品上是否在線條、圖案或顏色上具有美感。
在設計申請案中可以包括多個實施例,不過將會被實際要求是否為相似的設計特徵。

「設計」的菲律賓文是「disenyo
http://www.ipophil.gov.ph/
這個流程將新型與設計程序放在一起,也就表示新型與設計專利在菲律賓有相同的登記程序。申請案提出後,會有形式審查,申請人可以回應形式審查不符的問題,之後公開,並給予一定時間的公眾異議程序,克服各種問題後才會完成登記。流程的下半部提到了訴願程序,當申請人不服形式審查核駁或是公眾異議內容,可以提出訴願程序,訴願程序將決定設計是否可以登記。

新加坡
新加坡的工業設計或模型定義為用工業程序製作的物品上的形狀、型態、圖案或裝置特徵,在國家登記階段,新加坡要求新穎性,但在申請時並未有實際審查,可以隨附不超過500字的描述。

http://www.ipos.gov.sg/
在新加坡"登記"設計專利,可以採取紙本或電子送件,經形式審查之後,即完成登記,並列入公報內。若有不符形式審查的規定,將駁回申請,並給予期限補正,若無限期補正,即無法完成登記。

泰國
泰國的設計保護為任何產品的型態、線條或顏色的組合而具有特殊外觀的物品,為物品上工業製作或手作的圖案。
泰國並不容許多個實施例在一個設計申請案中,也沒有提供分割案的選擇,因此多個實施例應以多個申請案提出。

「設計」 的泰文是「ออกแบบ
http://www2.moc.go.th/main.php?filename=index_design4_en

越南
越南設計專利保護以線條、立體形式或顏色,或其組合形成的物品外觀,包括工業製作或手作。
設計申請案應包括物品的所有視角與立體圖。

「設計」 的越南文是「thiết kế
http://www.noip.gov.vn/
越南的設計申請會被經過實際審查,包括審查新穎性與創造性(creative),也就是要審查設計是否被相關技藝水平的人可以輕易創造。


資料來源:
各國專利網站
AIPLA newsstand
http://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9a0a3c86-0cb2-40fd-8390-6af7c1135ba1

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