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ASEAN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ASEAN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汶萊 - 用專利學地理

汶萊(Brunei Darussalam,文萊達魯薩蘭國


汶萊是北婆三邦之一,位於婆羅洲北岸、南中國海南岸,整個國土被砂拉越所分割、環繞。 1984年1月1日脫離英國和平獨立,1月7日加入東協。2014年人均GDP名列亞洲總第五位,社會福利之程度與範圍皆非常完善,不需要繳稅。(資料來源:wikipedia)

局部放大:


汶萊國教為伊斯蘭教,蘇丹是汶萊伊斯蘭教的領袖。伊斯蘭教徒占人口的70%,佛教占12%,基督教占9%。汶萊總人口約41萬,約2/3為馬來人,國土面積約5765平方公里(台灣約35886平方公里)。

汶萊智慧財產官網(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http://www.agc.gov.bn/Theme/Home.aspx



從ASEAN IP網站可得到有關專利、商標等資訊,一些重點摘要:
  • 汶萊2013年6月1日開始成立智慧財產局。
  • 專利保護20年。
  • 提出工業設計申請,需要7個圖。
  • 設計專利初始保護5年,之後可連續延長兩次,每次5年。
  • 商標註冊一次10年,每10年更新一次。
  • 另有植物物種保護。
  • 各項智慧財產申請,以英文提出。
  • 另外,著作權保護年限至作者過世後50年。

WIPO統計數據(https://www.wipo.int/ipstats/en/statistics/country_profile/profile.jsp?code=BN):

看來,靠石油這個上帝賜與的天然產業,並不需要智慧財產。紅色線是GDP,整體專利、商標與工業設計...還下滑。


專利:


商標熱絡一點:


工業設計:


從ASPEC互助審查的結果也可知道汶萊這方面比較薄弱一點。


ASEAN IP有關汶萊的介紹檔案:
https://www.aseanip.org/Portals/0/Case%20Studies/CS%20Brunei.pdf

參考來源:
ASEAN IP Utilisation Case Studies
https://www.aseanip.org/Resources/ASEAN-IP-Utilisation-Case-Studies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汶莱

https://www.aseanip.org/Resources/ASEAN-IP-Offices-Details/Brunei-Darussalam

其他參考:
東協專利制度介紹 - 東協審查合作方案(https://enpan.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17.html

東協專利制度介紹 - 東協國家專利申請討論(https://enpan.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25.html

Ron

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泰國專利 - 用專利學地理

泰王國(泰語: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ไทย,Ratcha-anachak Thai),通稱泰國(泰語: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Prathet Thai),舊稱暹羅、暹邏(泰語:สยาม,Sayam),是東南亞的君主立憲制國家,首都及最大城市為曼谷。泰國國土東臨寮國和柬埔寨,南接暹羅灣和馬來西亞,西靠緬甸和安達曼海,東南亞國家協會創始國之一。(資料來源:Wikipedia)




泰國智慧財產局(英文):
http://www.ipthailand.go.th/en/home-eng.html


泰國智慧財產局行政架構:


泰國專利流程(這是一般理解的發明專利):

這個"發明專利申請"流程包括:(1)專利申請;(2)初步審查(10個月);(3)形式核駁(可以上訴);(4)初步審查後提出修正;(5)繳付公開費用(90天);(6)公開(未審查);(7)公開異議(opposition);(8)檢索;(9)實際審查;(10)核駁(可上訴);(11)核准;(12)繳付公告領證費用。

泰國"小型專利"流程(這是一般理解的新型專利,但泰國petty patent的可保護標的與一般理解的新型專利不同,可見本部落格討論petty patent的報導(updated on Dec. 25, 2018)):
(補充:泰國Petty Patent筆記(https://enpan.blogspot.com/2018/12/petty-patent.htmlupdated on Feb. 18, 2019

這個"新型/小型專利"流程包括:(1)申請;(2)初步審查(6.5個月);(3)型式核駁(可上訴);(4)修正(90天);(5)繳付公開費用;(6)註冊專利並公開;(7)任何人可以在專利公開後1年內提出實際審查請求;(8)實際審查;(9)符合或不符合專利要件,保留或撤銷小型專利(可上訴)。

專利申請必要文件:
(1)申請表格;
(2)讓相關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據以實施的發明細節;
(3)說明書:名稱、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本質與目的、可讓相關領域技術人員據以實施的完整細節、圖式與圖式簡單說明(如有必要的話))、最佳實施例、申請專利範圍以及摘要。

核准發明專利的要件:新穎性(novelty)、進步性(inventive step)與產業利用性(industrially applicable)。

不可專利標的:
(1)自然微生物,以及微生物,植物,動物的成份,或是動植物的萃取物;
(2)科學和數學原理和理論;
(3)電腦運行的資料系統(電腦程式);
(4)人類或動物疾病的診斷、處理或治療方法;

(5)違反公共秩序,道德,健康或福利的發明。

外國進入泰國專利申請案一定要提出泰文翻譯

以上僅摘錄,其他細節可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ipthailand.go.th/en/patent-002/item/การจดทะเบียนสิทธิบัตรการประดิษฐ์.html

各種類型申請案與各階段費用(官方):


WIPO統計資料(不僅包括WIPO自己的申請狀態):

以下各表格中,"resident"表示申請人在泰國提出的申請,"abroad"表示泰國人對外國申請的件數,"non-resident"是外國申請人進入泰國的申請案。

隨著泰國GDP成長,泰國人在各種智慧財產項目申請案都逐年成長,可以看出國內經濟都是成長的狀態。


泰國專利申請案申請人以外國人居大部分,專利申請案到2016年全部約8000多件,核准不到2000件,這...可能與審查人力有關。其中"patent in force"為WIPO統計的「有效專利」。


商標申請案可以表示商業活動,看來是十分熱的,2015~2016有大幅的成長。


對泰國的認知是「創意、文創」很發達的國家,設計案大部分是泰國自己人的申請案。


原本以為泰國會頗仰賴WIPO,結果看來不是這樣。


從東協智慧財產網站來找資料,有ASEAN整體專利、商標與設計的統計,其中有關ASPEC(東協專利審查合作)的統計資料...泰國的申請案多半是第二國,數量是名列前茅(更正先前錯誤資料),可能泰國...在專利能量上是比較需要加油的。(資料來源:https://www.aseanip.org/Statistics/ASEAN-Patent-Examination-Cooperation-ASPEC-Statistics





(編按,ASEAN智慧財產官方網站中有關各東協各國的統計都是連到WIPO)

my two cents:
過去曾有報導:東協專利佈局 - iam觀點https://enpan.blogspot.com/2017/11/iam.html

"在東協佈局專利,或說智慧財產權,是有些複雜,理由之一是語言過於多元(但專利申請用英文即可),主要挑戰來自專利審查與答辯的困難度。"

其他可參考內容頗為豐富的泰國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ipthailand.go.th/en/home-eng.html(英文頁)

如果懂泰文,官方也提供方便的檢索工具:http://patentsearch.ipthailand.go.th/DIP2013/simplesearch.php

其他資料參考:https://zh.wikipedia.org/wiki/泰國

Ron

2018年3月12日 星期一

柬埔寨專利制度 - 用專利學地理

柬埔寨王國(高棉語:ព្រះរាជាណាចក្រកម្ពុជា;Preăh Réachéanachâk Kâmpŭchéa),簡稱柬埔寨(高棉語:កម្ពុជា,Kâmpŭchéa),位於東南亞中南半島,首都金邊,為聯合國會員國及東南亞國家協會成員國。

全國總面積181,040平方公里,全國劃分為24個行政省,北鄰泰國、寮國,南與越南接壤,西南濱臨暹羅灣,海岸線長443公里,金邊是首都,也是柬埔寨的最大城市。


柬埔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cambodiaip.gov.kh,英文版:http://cambodiaip.gov.kh/default.aspx?lang=en


柬埔寨「工業與手工業部(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handicraft)」網站:http://www.mih.gov.kh

智慧財產局組織架構:


不意外,柬埔寨的智慧財產權數量多半是外國人申請的,量不大,並以商標為主(WIPO資料)。




柬埔寨積極於各國簽訂友好與合作合約:

柬埔寨與中國友好,好到連專利都可以直接登記。本篇報導是因為看到了「中國專利直接登記柬埔寨,中國申請日在2003年1月22日之後的發明專利都可在柬埔寨登記生效,享有中國專利同樣的申請日和保護時限」的新聞而開始寫的,原本僅是一個懸念,立即也在腦中產生幾個議題(會愈想愈多)。
  1. 直接登記獲准,專利期限是從中國申請日起算,或是柬埔寨申請日起算20年?
  2. 是否需要引用優先權?看來不是,直接登記使用即可?
  3. 如果對應的中國專利無效時,柬埔寨專利是否也一併消滅?
  4. 雖然這對於中國專利申請人而言是不錯的,但對於柬埔寨是否就是好的?
  5. 這確實也曾見於一些國家或組織,如ASEAN中的東協專利審查合作方案(ASPEC),但仍都在「優先權」的限制下,而且是審查意見的適用,不見得是權利直接轉送!
  6. 是否反而限制柬埔寨的專利制度?
  7. 如果這是暫時性的措施,可能還有收尾的問題?
  8. 中國專利權人多數是中國人,不見得對柬埔寨好?或說,威脅到其他外國人在柬埔寨的商業行為?
以上問題部分可由SIPO報導得到答案:
http://www.sipo.gov.cn/zscqgz/1120427.htm
http://www.sipo.gov.cn/twzb/zgyxzlzjpzdjsxxwcfk/zgyxzlzjpzdjsxxwcfkwzbd/1120128.htm
http://www.sipo.gov.cn/twzb/zgyxzlzjpzdjsxxwcfk/zgyxzlzjpzdjsxxwcfkwzbd/1120160.htm
  • 中國「發明專利」可直接在柬埔寨登記,不同於一般國與國雙邊審查合作方案,柬埔寨官方直接認可中國專利審查授權結果。
  • 2017年9月,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柬埔寨國務大臣兼工業及手工業部簽署知識產權合作備忘錄,確認中國有效發明專利可在柬埔寨登記生效。
  • 溯及2003年,申請日在2003年1月22日之後的中國發明專利都具備在柬埔寨生效的資格。
  • 有效發明專利在提交生效申請時,需提交:
    (1)登記申請表格;
    (2)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說明書和專利登記簿副本;
    (3)專利文件英文和高棉語翻譯。
  • 登記合格後,享有與相應中國專利同樣的申請日和保護時限,即從中國申請日起保護20年
  • 請求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和專利說明書時,應當註明是為在柬埔寨登記生效使用的
  • 在繳費時,請求人和繳費人應當保持一致
  • 柬埔寨專利仍有獨立性,除了期限與中國案一樣外,如果中國專利因未繳年費而權利終止相應柬埔寨專利仍不受影響
  • 如果中國專利被無效宣告,相應柬埔寨專利也會進行相應修改
  • 在柬埔寨仍需要委任當地的代理人,公民可。
  • 的一個角色,只要有聯繫地址和電話,方便聯繫就可以。這種代理是知識產權代理人或者是公民代理,都是可以的。

從表面來看,是不是柬埔寨成為中國附庸國,我覺得,或許柬埔寨當局有另外想法,因為他們也尋求其他可能的合作關係,而不僅止於中國,因此,中國不見得是唯一選擇,至少從以下連結得到一些資訊:
http://www.sipo.gov.cn/twzb/zgyxzlzjpzdjsxxwcfk/zgyxzlzjpzdjsxxwcfkwzbd/1120124.htm
  • 目前柬埔寨已經與歐洲專利局日本特許廳新加坡知識產權局開展了類似合作。
  • 柬歐模式是柬埔寨單方面承認國際組織的專利授權結果,但僅限柬歐合作協議簽署之後授權的專利。
  • 柬新模式是柬埔寨與新加坡相互承認申請日在固定時間節點之後的專利授權結果。
  • 柬日模式是基於日本特許廳專利審查結果的加快審查

my two cents:
如果中華民國政府想要南向,尋求專利商標合作方案(直接註冊)可能也是個好方式。(updated on March 15, 2018)

新聞報導:中國專利將在柬埔寨登記生效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80305/26011354.html

柬埔寨(Cambodia)官方網站:
http://cambodiaip.gov.kh/
http://www.mih.gov.kh/

其他資料: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柬埔寨
http://enpan.blogspot.tw/2015/12/blog-post_17.html

Ron

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東協專利佈局 - iam觀點

本篇內容的主要資料來源:http://www.iam-media.com/Intelligence/IAM-Yearbook/2017/International/Patent-strategies-for-the-ASEAN-region

貼上本部落格文章:
ASEAN(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翻為東南亞國家協會/聯盟(東協/東盟),最早始於1961年(Wikipedia資料)。

policy_11990a_20150105.jpg


為何要在一個國家或區域佈局專利,自然是因為「商機」,與該地的經濟實力有關。

ASEAN國家拆解來看,其中汶萊(Brunei Darussalam)、印尼(Indonesia)、馬來西亞(Malaysia)、菲律賓(Philippines)、新加坡(Singapore)與泰國(Thailand)仍有不錯的經濟實力,新加坡與汶萊更是全世界GDP前10名的國家。

在本篇報導中提到,如果ASEAN是單一經濟體,它更會是世界第七大經濟體,在亞洲僅落後中國與日本,如果經濟繼續發展,在2050年則會變成第四大經濟體。其中10國有7國目前GDP成長率在世界上在前40名。東協最大的優勢就是人口,其潛在市場規模更是超過歐盟或北美。

光是這樣,東協就應該是「專利佈局」的重點區域。不過前提仍是「如果東協是一個單一經濟體」。這個契機可能始於ASEAN在2015年12月31日宣告建立「東南亞國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但仍與具有共同貨幣、關稅、跨國組織與共同市場的歐盟還是不同,法律上沒有統一使得各項發展都可能受限。

policy_11990d_20150105.jpg


IAM作者引用WIPO資料,ASEAN全部國家在2014年專利申請統計有42000件專利申請案,多數是本地國家的申請案,佔12%,其他都是外國人申請的。

(編按:這裡提到一些有趣的統計數據:US與EP專利局申請案有49%為本國人申請案;KR專利局申請案有78%為本國人申請案;JP專利局申請案有82%為本國人申請案;CN專利局申請案有86%為本國人申請案

從本篇報導可以學到一些「指數」的意義,如國際產權指數International Property Rights Index),這個用來計算國家產權的指數有10個因子,如法律、政治環境、個人財產與智慧財產(IP rights),這樣來看,ASEAN就特別了,有第五名的新加坡、第28名的馬來西亞,也有129個參與觀察的國家的最後一名:緬甸。

另有一個更有趣的「指數」:Taylor Wessing Global IP Index(https://united-kingdom.taylorwessing.com,有人稱"環球智慧財產權指數",這是一個來自RHTLaw Taylor Wessing LLP法律事務所的評價,評斷國家智慧財產權的指數,包括商標指數、著作權指數、工業設計指數、專利指數與數據保護指數,以及整體指數等,僅有44國家的評價,包括台灣,依據的因子有:費用、審查速度、賠償強度等,這裡提到2016年指數,東協國家有新加坡為第10名,泰國在31名,以及印尼在第34名,美國也不高,在第26名,中國在第25名,歐洲則在第20名。

IAM作者也承認,在東協佈局專利,或說智慧財產權,是有些複雜,理由之一是語言過於多元(但專利申請用英文即可),主要挑戰來自專利審查與答辯的困難度。

討論專利制度時,每個國家也面對不同的問題,例如柬埔寨不是PCT會員國,但是緬甸即便是,卻也要將緬甸排除,編者的經驗也是一樣,緬甸沒有制度,甚至沒有專利法,要申請會面對退件以及不曉得如何是好的窘境。

(編按:柬埔寨不是PCT會員國,與我國一樣,因為不是PCT會員國,在專利佈局上將處於劣勢,因為在僅有12個月優先權期限考量下,不容易將柬埔寨或台灣列於優先申請國)

雖然東協國家多數可以接受英文送件,但是有些國家還是要求要本國語言翻譯,如寮國(Laos)、印尼、泰國與越南。這些也是形成一個障礙(反過來說,也可能是優勢,這就看怎麼看)。

專利審查就麻煩了,每個國家的時間點都不一致,觸發實質審查的時間點也不同,這時只好借重一些週邊措施,如ASPEC(部落格報導:http://enpan.blogspot.tw/2017/08/aspec.html)。IAM作者也提到,澳洲專利代理人表示,獲准的澳洲專利可以在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泰國、越南、汶萊與寮國直接獲准,但每個國家對待此事的態度或作法仍是不同。

因此,從澳洲進東協,似乎就變成不錯的(加速)選項。

與其他國家,可以考慮審查高速公路PPH,主要東協國家與歐美、日本都簽署有PPH。

東協專利佈局策略總整理:
1. PCT進東協。
2. 使用ASPEC。
3. 澳洲專利審查結果使用到東協。
4. 各國與東協簽訂的PPH。


特別補充,以上名次與2017年最新統計有些出入,2017年International Property Rights Index(https://internationalpropertyrightsindex.org排行(台灣在圈選區,整體來說在第二群組中):
(資料來源:https://ipri2017.herokuapp.com/admin/elfinder/connector?_token=&cmd=file&target=fls2_SVBSSTIwMTdGdWxsUmVwb3J0SS5wZGY




排行改變,東協就新加坡在前段班:


Taylor Wessing Global IP Index,目前最新的報告是第五版(https://united-kingdom.taylorwessing.com/documents/get/576/gipi5-report.pdf),這裡僅列舉一些我有興趣的,其他數據可以參考這個PDF檔案。

事實上,我並未詳究這個評價的方法(名列前茅的多數是歐洲國家),只好看看就好,參考別人眼中的我們,還有本篇重點:東協,只知道與自己的概念差距不同,台灣在這個評價中,在數據保護上在第一名!在專利排行為第23名,整體則是在後段班;新加坡在每個評價中都是前段班。


特別貼出商標與專利的個別指數排行,專利新加坡在第8名,台灣則在第23名:


商標指數排行,新加坡在第13名,台灣則在第26名:


資料參考:
http://www.iam-media.com/Intelligence/IAM-Yearbook/2017/International/Patent-strategies-for-the-ASEAN-region
經濟部國貿局資料(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1990
Wikipedia
東協專利制度介紹 - 東協審查合作方案(http://enpan.blogspot.tw/2015/12/blog-post_17.html

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