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各國專利局也相應提出一些措施,希望透過一些"付費"的方式可以"變速 "或"加速"
比如:
各國間的審查高速公路(PPH)、台灣實施的"加速審查"與"優先審查"、有些國家的專利局直接要求其他國家的審查報告、有些是加聘審查員、也有些是利用拋棄一些案子來"加速“其他的專利申請案,阿根廷專利局也提出換案的"變速"方案
阿根廷專利局提供一個“短時間內“特別的方案(Fast Track Resolution),其實過去也曾有類似的方案(如2003, 2006年),就是如果在專利局同時懸宕(pending)了幾件專利申請案,同一申請人可以改變這些申請案的順序,決定哪一個較早被審查,但自然有些限制;
- 前後順序顛倒的兩個申請案之間應該屬於同一個國際分類子分類(IPC subclass)
這個限制算是頗嚴格,但也是等於規範這些申請案間的關係應該是緊密連結的 - 兩個交換案應該都是公開的
這使得申請人無法用近期的申請案換一個已經申請很久的案子 - 兩個交換的申請案應該都在2011. 1. 13前的申請案(針對已完成繳費的申請案),2011.4.30日以前提出申請(petition)
- 適用於提出拋棄申請但尚未執行拋棄的案子
Ron
資料來源:RICHELET & RICHE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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