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Apple的設計專利除了產品外觀外,更是結合了其中使用者介面,整體設計表現已經是成為Apple公司的CIS,自然有人有類似外觀的產品就會被注意,如samsung Galaxy系列:

訴狀內的比對圖式,其中包括手機外觀、icon、包裝...:


原告專利列表:

訴狀提到Apple這樣介面的沿革、商業上的成功:

相關的設計專利
USD627790

USD618677

USD602016

有些電子產品若具有外觀的特殊,或/且對於該公司產品在同類型產品中具有辨識度,建議除了發明申請案外,可申請設計專利(或新式樣)
Ron
資料參考:科技產業資訊室
補充:
之前較有名的新式樣專利損害賠償之判決:日商提阿克株式會社 vs. 廣明光電SCR-242超薄型CD-ROM光碟機,最後判賠100萬
判決書:


專利範圍(圖):


SCR-24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