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iphone, ipad一系列的成功引來抄襲,很多手機的「外觀」類似,apple-like產品可能可以增加銷售量,或是apple產品已經證明這個外觀與使用者介面是觸控手機/平板的最佳詮釋
然而,Apple的設計專利除了產品外觀外,更是結合了其中使用者介面,整體設計表現已經是成為Apple公司的CIS,自然有人有類似外觀的產品就會被注意,如samsung Galaxy系列:
訴狀內的比對圖式,其中包括手機外觀、icon、包裝...:
原告專利列表:
訴狀提到Apple這樣介面的沿革、商業上的成功:
相關的設計專利
USD627790
USD618677
USD602016
有些電子產品若具有外觀的特殊,或/且對於該公司產品在同類型產品中具有辨識度,建議除了發明申請案外,可申請設計專利(或新式樣)
Ron
資料參考:科技產業資訊室
補充:
之前較有名的新式樣專利損害賠償之判決:日商提阿克株式會社 vs. 廣明光電SCR-242超薄型CD-ROM光碟機,最後判賠100萬
判決書:
專利範圍(圖):
SCR-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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