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設計專利檢索可參考:http://enpan.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_22.html
有兩個獲得設計專利的要件:
- 新穎性(novel),也就是申請前的設計申請案無法被歐洲區專家(circles of experts)所知道、沒有媒體公開、被使用,就符合新穎性的規定。其中,若有一些變形但細節不同也可能成為已知前案;若是發明人自己的公開,有12個月的優惠期(period of grace lasting 12 months)
- 具有可辨別顯著特徵(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也就是外觀對具有相關知識的人可以產生一個總體印象,物品的主要特徵也是產生這個印象的特徵,而這個印象也可與已知物品區隔
備註:歐洲設計專利另有一個非登記、沒有正式程序的設計保護(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patent),而且可以及於整個歐洲國家,但保護時間只有從發明公開之後3年,且專利權僅及於「模仿」的物品,適用於生命期較短的產品!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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