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FRAND defense"是一個對抗因為面對「基礎專利」而導致「禁制令」或侵權威脅的防禦手段,也是多個絕招之一(其他如「不公平競爭」、「托辣斯」等可能的對抗絕招)
任何產品,當面對一個「基礎專利(essential)」時,往往只能低頭,這類基礎專利也多半是制定某種技術「規格(standard)」的專利,比如JPEG, GSM, USB、MEPG2、CDROM等技術,都有不少專利池(patent pool)形成一個規格保護傘,當有產品引用到這類技術時,都需要付出授權金,否則將面對專利侵權的訴訟!
此時,FRAND defense就是一個對抗的手段,可以防止專利權人不當索求授權金、或是變相阻礙產業發展。比如Apple與Samsung之間的專利訴訟,若其中專利被認定有某種技術的essential patent(基礎專利),將不至於因為侵權遭遇禁制令。但此保護方式因為已經是承認了「侵權」事實才做出的「止血」措施,因此仍有可能造成其他侵權訴訟的後續隱憂,而且也會因此需要繳付不少的「授權金」!
若仔細看看近年來行動通訊大廠間的訴訟,多數會涉及此FRAND defense的討論,比如Apple在對抗GPRS基礎專利訴訟時,就曾經利用FRAND defense答辯,宣稱Motorola引用的專利為基礎專利(可參考http://enpan.blogspot.com/2011/11/googlemotorola-mobility.html),但也對應付出授權金
相反地,當被告以FRAND defense對抗專利侵權訴訟時,告訴人也可以根據被告的授權歷史、侵權歷史、是否曾有無效該專利的舉動來繼續侵權訴訟,也就是要證明被告並沒有資格可以使用FRAND defense來對抗此訴訟
另外,當侵權告訴人不願對系爭專利宣稱是essential patent時,被告做出FRAND defense,法院應判斷該專利是否是essential patent,根據事實,法院可以強制宣稱該專利應該是essential patent
Ron
資料參考:http://www.bbc.co.uk/news/technology-15433188
資料參考文件:http://www.google.com/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1&ved=0CC8QFjAA&url=http%3A%2F%2Fwww.les-benelux.org%2Flevel2a%2Fmeetings%2Fdocuments%2FPatriciCappuyns.pdf&ei=y7UvT6CkCoXPmAW9tcnIDw&usg=AFQjCNHzPzpRKuuv397LuMBTIp9JJViyRw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