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希伯來語:יִשְׂרָאֵל;阿拉伯語:إِسْرَائِيل),官方稱以色列國(希伯來語: מְדִינַת יִשְׂרָאֵל;阿拉伯語:دَوْلَة إِسْرَائِيل)。位於亞洲與歐洲地中海東方的交會處,北方鄰國為黎巴嫩,東北鄰接敘利亞,東方是接壤約旦,西南為埃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領土交錯,衝突很多。主要人口是猶太人(裔),耶路撒冷為法定首都,政治與金融中心在特拉維夫(Tel aviv),耶路撒冷是幾個重要宗教的聖地,以色列沒有完整的控制權。(但川普上任後可能會承認以色列在耶路撒冷的首都主權)
以色列"現代"印象中是一個科技研發力很強的國家,或說民族,金融、影劇、科技人,甚至是諾貝爾獎得主,很多都是猶太後裔,想必專利實力也應該很堅強。
以色列專利商標局:http://www.justice.gov.il/Pages/default.aspx
英文版:http://www.justice.gov.il/En/Pages/default.aspx
專利局:http://www.justice.gov.il/En/Units/ILPO/Pages/default.aspx
官方檢索頁:
比較新的專利可以看到完整的申請與審查資料,我發現,即使申請案為英文,但OA來往還是用從右至左的書寫的希伯來文,這應該是進入以色列一個不小的門檻,列舉一例。
申請案:
專利局核駁意見:
OA答辯:
所有以色列專利申請與審查的相關檔案:http://www.justice.gov.il/Units/RashamHaptentim/Units/patent/HoraaotAvoda/Pages/Bhina.aspx
審查意見書的空白文件截圖如下,其中語言 - 幾千年前舊約聖經的語言「希伯來文」,不過現代希伯來文應該與古希伯來文有所不同。
審查意見內容要記載:審查相關基本資料、技術目的、申請文件、適用法條,審查程序包括:(1)形式審查;(2)實質審查;(3)審查結果;(4)核准公告等。
審查程序(guidelines for examining a patent application):
(1)形式審查(Article 18):形成審查檔案庫、派案。
(2)開始第一次審查:確認申請案內容、請求項、圖示以及電腦程序等,判斷是否有缺件。
(3)必要時需要申請人回應形式審查。
(4)必要時,需要翻譯文件。
(5)進行實質審查(專利法Articles 3, 7 (1) and 7 (2), 2, 9 and 19, 8, 4, 5, 10, 12, 13, 18, 17 (a), 23 and 24 (b)):
-確認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
-判斷是否請求項發明可以解決該技術問題
-新穎性與進步性審查
-判斷法定不予專利內容(Article 7(1)),如:人類醫療方法
-特別請審查委員注意兩種Claims:用途專利(use claim),若其中沒有定義任何物品或流程,仍不符撰寫規定,還有要注意使用了商標的專利範圍。
WIPO資料:
1980年起專利申請案狀況:
1980年起商標申請案狀況:
以色列的專利與商標申請狀況(WIPO->STATISTICS->COUNTRY PROFILE):
即便是常處於與鄰國衝突的狀態,但是GDP與各項智慧財產的投資都是愈來愈多。
專利申請案這幾年以本地居民為主:
從專利類別來看,除了沒有分類的以外,醫療、醫藥、生化幾個類別佔多數,再是電腦科技:
有少量的新型專利,而且全部是外國人的案子:
商標申請案,本國人仍是大宗申請人:
資料參考:
WIPO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以色列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srael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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