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地在後Covid-19疫情會發生一些後疫情會發生的事,這回就是疫情期間如雷貫耳的mRNA疫苗之爭,Moderna在其8/26新聞稿中就發布同步在美國與德國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Massachusetts and the Regional Court of Düsseldorf in Germany")對美德合作的"Pfizer and BioNTech(就簡稱"BNT"好了)"提出侵權告訴,如果勝訴,想必是有一筆超大的損害賠償費用,這兩三年賺翻的錢就有可能沒了,反之,BNT也應該有自己的專利反制,專利就是商業競爭的必要武器之一。
Moderna在其聲明稿提到相關mRNA技術/專利是在2010-2016開發/申請,顯然是在疫情前,原本是要用於預防流感、愛滋病毒(influenza and HIV)、自身免疫和心血管疾病以及罕見的癌症的疫苗,不過剛好遇到Covid-19疫情,因為病毒的相似性而可適用Covid-19病毒的預防。
Moderna公告自己的專利庫(https://www.modernatx.com/patents),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是Modernatx, Inc.,都是這幾年公告獲准的專利,簡單看,各案歷史都很精彩:
以號碼最小的US9868692為例,優先權溯及2015與2016年的多件美國臨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多件臨時申請案確實是個高度競爭下的最好的布局方式。
US10064959是接續案(CA),最早可溯及2011年的專利申請案,專利範圍直指信使核糖核酸(mRNA)合成方法。
US10266485:
Moderna自己發布的新聞:
參考新聞: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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