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Google用條碼圖案作為首頁,就好奇地去看看
這裡顯示的條碼就是標準的ASCII碼的「Google」
原來今天是條碼產生第57週年
緣起Norman Woodland與Bernard Silver在1949年提出的申請案,後來於1952年10月7日獲准的美國專利第2,612,994號(CLASSIFYING APPARATUS AND METHOD)
這是原先用來分類物品的條碼,以下是透過光反射產生的脈衝
參考一下主要權利範圍:
標的是具有同心圓光反射的分類條碼的分類物品的裝置,主要是保護掃描條碼的裝置,藉產生反射光產生的脈衝產生圖案,以對應特定物品
Ron
參考資料: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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