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分別與KIPO, JPO簽署檢索合作備忘錄
5/20,21/2015美國專利與商標局分別與韓國/日本智慧財產局簽署雙邊協同檢索領航計畫(bilateral Collaboration Search Pilot, CSP),簽署的地點在中國,內容主要是在第一次審查意見(first office action)前分享美韓/美日雙邊的檢索資訊。
美韓雙邊協同檢索領航計畫將於9/1/2015開始; 美日則將於8/1/2015開始。
合作的目標就是「快速」與「品質」。
FAI:
就USPTO而言,將在實質審查的初次檢索之外,採用完整第一次審查面詢(Full First Action Interview, FAI)的措施,這是一種專利審查前的溝通,根據FAI計畫(如下補充),USPTO將在正式審查以前先提供申請人一個檢索報告,並可能提出面詢要求,在此合作計畫中可以確保兩國之間審查工作的順暢,而達到加速審查的目的。
(http://www.uspto.gov/patent/initiatives/first-action-interview/full-first-action-interview-pilot-program)
補充:Full First Action Interview Pilot Program
(先前報導:http://enpan.blogspot.tw/2008/09/interview.html)
其實這曾經是個短暫的計畫,可以「讓申請人參與專利審查」,目的在於「增進專利審查」、「加強申請人與審查委員的互動」、「一對一與審查委員在審查前期就能解決可專利性問題」 以及「提早獲准專利(應該也包括提早決定不搞下去了)」,這完全是想要讓專利審查加速,降低積案。當申請人參考了檢索報告,可以決定要不要面詢(interview),或是提出修正或意見(amendment or remarks),經此過程,如果有共識,不一定就能在正式OA前就獲准專利。
實務上,USPTO與KIPO/JPO其實是同時進行專利檢索,並互相交換兩國的檢索結果,USPTO會將兩國的檢索報告都傳給申請人,申請人應同時參考兩國的意見而作出最好的決定。
JPO資料:
http://www.meti.go.jp/press/2015/05/20150521001/20150521001-1.pdf
原本兩國個別專利審查流程:
CSP之後:
先後檢索報告出來的兩國流程:
後語:
看到各國專利局的合作,以及對自己審查品質的要求,感到我們正在被淘汰的憂心,當得知USPTO因為要跟別國合作而"改變自己的審查程序"而其目的只是要確保檢索品質時,大國就是大國,不會因為自己夠大而驕傲,反而省查自己是否不夠好!
其實,兩個國家要專利合作,常常會有不少需要磨合的部分,比如專利法、審查基準、是否大國影響小國、是否後申請國只好照抄前申請國的審查結果,都會有要調整的地方,還有是公務員心態。
只能說,以上,跟我們似乎無關,但卻是處處衝擊我們,台灣現在充斥著跟別合作、簽約就是"失去自主"的小國心態,熟不知國際之間早就打破這種本土意志,當我們故步自封,就沒有競爭力、沒有國際視野,或許大環境的事我們無法處理,但可以從小事開始,就這一行而言,審查品質、人員素質、專利質量都應該先到國際水準!
專利工程師,加油,我們還不夠好!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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