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 星期四

沒有清楚而無可爭辯的理由就不會重審 - In re Modern Font Applications LLC (Fed. Cir. 2021)

案件資訊:
請願人:In re: MODERN FONT APPLICATIONS LLC
系爭專利:US9,886,421

本案緣起Modern Font Applications LLC('MFA')對Alaska Airlines提起侵權訴訟,系爭專利為US9,886,421,Alaska請求和解協議的探索(discovery),但MFA拒絕提交相關文件,並主張MFA受到「common interest privilege(共同利益特權)」的保護,但Alaska強迫產出與合理授權金相關的和解協議,地方法院則判決探索程序中的文件並不受到「common interest privilege」保護,於是MFA對此判決上訴CAFC。

MFA請願的是要求上級法院(CAFC)向下級法院(地方法院)發出的命令(Mandamus),這是一個為了更非凡的原因提起的救濟。因此MFA一定要提出讓CAFC對下級法院發出命令的「清楚而無可爭辯(clear and indisputable)」且沒有其他適當手段的理由。

然而,即便是MFA提出「清楚而無可爭辯」且沒有其他適當手段而要求CAFC發出命令的理由,但CAFC仍表示,上級法院在其裁量權下應確保在特定情況下發出命令是適當的。

在前例中,所謂上級法院向下級法院發出命令一般不會用在審查訴訟前探索程序,因為訴訟後已經有適當的上訴機制以宣稱對照違反特權(這裡指common interest privilege),雖然仍可適用特權受到傷害時。

但是,本案MFA並未有提出足以讓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發出命令的理由(沒有說服說此案是在所述特定情況下)、沒有證明有任何損害或偏見。

因為MFA並沒有成功地提出新的議題,MFA並未提出清楚而無可爭辯的理由證明地院的錯誤,因此CAFC否決MFA主張common interest privilege(共同利益特權)」以避免協議和解的探索程序的請願。

(重要)法院對此的解釋是,法院需要保護「和解協議」的神聖性,甚至是積極促使妥協與和解,另有其他有效的方法限制探索程序的範疇以達到目的,如限制使用特定資訊的保護令。

"We further explained that “to the extent we need to protect the sanctity of settlement discussions and promote the compromise and settlement of dispute[s], there are other effective methods to limit the scope of discovery to achieve those ends,” including granting motions for protective orders to restrict the use of information."

my two cents:
好一個法律課!(本篇法律課無法用白話文寫得清楚,還請參考原文)

我看netflix影集「無照律師(SUITS)」,其中給我的印象真是和解協議凌駕一切法律,一旦和解(甚至當著法官面前和解,就不用進入庭審了),所有犯罪事實都不會追根究底。因此,其中主角律師就是專門和解的律師(從中獲得甚高利益),非必要不會上法院。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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