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Masimo於2021年向ITC對Apple進口產品提出禁令要求的訴訟(前陣子的新聞報導Masimo勝訴),2022年Apple反擊。
MASIMO是間醫療設備製造商,原本沒有使用者隨身設備,前陣子發表智慧手錶-Masimo W1,就被APPLE提出侵權告訴,Apple認為其W1智慧手錶侵犯Apple Watch的專利。77頁的訴狀除了篇幅太長外,圖文並茂的訴狀其實是蠻好"看"的,特別是Apple細數了Apple Watch的變革,算是一篇不錯的Apple Watch歷史與產品說明書,Apple詳述自己開發Apple Watch的歷史是要證明Masimo利用"模仿"在走"捷徑"。
系爭專利:US10,076,257; US10,627,783; US10,942,491; US10,987,054; US11,106,352; US11,474,483
列舉系爭專利'257(https://image-ppubs.uspto.gov/dirsearch-public/print/downloadPdf/10076257),關於一種可以持續監測心律的裝置,裝置包括心律感測器,有兩個電極,以及處理器,用以接收心律感測器的訊號,其中獲准專利的關鍵(從審查過程修正歷史來看)就是兩個電極的設計。
系爭專利'783(https://image-ppubs.uspto.gov/dirsearch-public/print/downloadPdf/10627783)關於智慧手錶本身,專利範圍描述的裝置包括外殼、錶帶、顯示器、陶瓷錶面、生理感測器、無線充電線圈等。
系爭專利'491請求項1描述的智慧手錶包括外殼、觸控顯示器、錶帶、錶面、光感測器、無線充電線圈與電極等。
系爭專利’054涉及生理數據的處理,不過專利範圍是以描述裝置為主,除了外殼、顯示器、電極外,還有光收發器,處理器根據多個電極(三個)的電壓訊號判斷心電圖(electrocardiogram)。
系爭專利'352關於圖形使用者介面的操作方法:
系爭專利'483為描述手錶結構的專利。
被告侵權產品:
首先,Apple細數開發Apple Watch的歷史與演進,想要證明Masimo藉由模仿來走捷徑,並列舉Masimo製造與販售的各種設備,還列舉收益,用意是提醒陪審團Masimo自始至終是一間醫療器材公司,當它突然生產智慧手錶,就有模仿的動機。比對圖如下:
W1的拆解:
W1的無線充電方法:
W1的光感測器:
W1的使用者介面:
從訴狀中各式各樣的比對圖(還有很多)來看是不是侵權?就看看囉~~~
my two cents:
基於Masimo稍早知道在ITC勝訴,是涉及血糖監測的技術,而本次Apple的告訴是關於智慧手錶的裝置、UI、心律感測等技術,從Apple的專利來看,又廣又多,特別是會對其產品逐一大量布局,裝置專利很多,每篇內容雖有主軸,但是內容很多很廣,可以多子多孫地佈局(事實上也是如此),建立進入障礙,看來,只要"不小心"踩到Apple的保護範圍,就會被告的可能。
Apple的訴狀(reuters檔案):https://fingfx.thomsonreuters.com/gfx/legaldocs/movakmnjlva/IP%20APPLE%20MASIMO%20PATENTS%20complaint.pdf
新聞: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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