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 星期五

紐澳的專利範圍項次費用計算

我從這篇文章找到想要的"請求項項次費用"資訊:https://www.spruson.com/patents/when-is-paying-patent-excess-claims-fees-excessive-in-australia-and-new-zealand/

根據文章資訊,2020修改過費用。

這裡說明,當提出專利申請案時,澳洲與紐西蘭的官方費用與"申請專利範圍數量"無關,也就是不論請求項數量僅收一筆費用。

澳洲在專利獲准時才根據獲准"專利範圍"數量收費,因此申請時並不用考量請求項數量,僅在獲准時(開心)才依據獲准專利範圍數量多收超項費(開心中一點點傷心)。

以20項為基準,在30項內,每多一項費用加125澳幣。
超過30項,每多一項多收250澳幣。

獲准專利範圍前不用刻意主動修正刪減專利範圍數量。

獲准後,如果想要通過修正增加專利範圍,超過20項,每超一項收250澳幣,不允許用"插入"的方式增加專利範圍,而是用額外增加來算。

根據文章的意思,如果在獲准後修正專利範圍,想要增加數量,要小心盡量不超過20項,如果增加後仍不超過20項,沒有額外費用,但如果超過20項,所有增加的範圍都會計算為超項費,也就是250*n(n為新增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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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會根據專利審查過程中"申請專利範圍項數最大數量"收超項費用,也就是說專利審查過程要考量是否新增專利範圍,費用以過程中最大項次來算。文章在此提醒,申請時應小心是否有過多數量的專利範圍,因為,如果為了要減省費用在審查前主動修正減少專利範圍數量,還是可能會產生比超項費用更多的費用(這應該是因為主動修正的費用可能大於超項費用)。

這裡又提醒,即便如澳洲在獲准時收超項費,以及紐西蘭在審查時依照最大數量收超項費,都可能比專利獲准後被挑戰(無效程序)或者在獲准後修正都還省錢。

以25項為基準,超項"每5項收"120紐幣,舉例來說,在審查過程不論是否曾經因為修正而減少專利範圍,以其中最大數量來算,例如最大數量曾經達到50項,就多收超項費5*120=600紐幣,其中50-25=25超項,每5項收120,25/5=5,5*120=600。如果有100項費用,100-25=75,75/5=15,15*120=1800。

所稱「審查過程中最大數量專利範圍」,也就是說在審查前修正減少專利範圍項次是可有效減少費用的。但是申請後才想要修正減少專利範圍,還要考量「主動修正的官方費用」,文中有些說明。如果申請人需要大量的專利範圍,又想要節省費用,這裡建議可以提出「分割申請案」。

(另外應該考量適用日期,比如申請案是在新費用施行之前或之後...)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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