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智慧財產局:http://www.dgip.go.id/。
就從WIPO資料(包括WIPO網站)來看印尼專利申請制度。
- 現行印尼專利法為2016年版本。
- 1979年加入WIPO(WIPO資料)。
- 印尼智慧財產局的組織如下,從組織來看,印尼智慧財產局轄下有(1)著作權、工業設計、積體電路佈局與營業秘密;(2)專利;(3)商標;(4)合作與促進;(5)資訊科技;(6)調查與研究等部門。
- 印尼專利申請案:「發明申請案」提出申請案後,3年內繳交審查費用,否則將撤銷申請案;「新型(simple patent)申請案」提出後,應於申請日當日或是申請後6個月內繳交審查費用(所以,印尼新型申請案為"審查制")。
- 若要主張優先權,申請時應提交優先權文件。
- 若有主張優先權,印尼專利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各國的審查意見,讓審查更有效率,如:他國專利獲准的資料、核駁決定、無效決定等。
- 申請人可以提供證明專利發明價值以及具備進步性的證據。
- 以上各種額外文件,可以另提解釋。
- 實際審查中,印尼專利局可以請求專家協助,或是使用適當的政府工具,也可以請求其他專利局的審查協助!(這部分為保密)
- 當接收到審查意見,申請人應於3個月內回應,可再延3個月。
- 若申請人並未回應審查報告,專利局會發出警示,之後還沒回應,該案將被撤銷(這個決定不能上訴)。
- 在作出最終審查意見之前,可以實施口審。
- 發明專利標的(patent):product、apparatus、process/method,並不限定獨立與附屬請求項的項次。
- 新型專利標的(simple patent):product、apparatus,且僅能提出一項獨立項,但附屬項次不拘。
- 印尼專利審查委員檢索工具:Espacenet、patentscope與其他線上工具,如US、EP、JPO、PCT。
- 申請程序如下,大致程序為:提出申請、最低要求審查,可以補件、取得申請日、形式審查,可以補件、18個月早期公開、請求實審(沒有即撤銷申請案)、核駁/核准,要求申請人回應、公告領證、駁回後10個月內可提訴願、上訴法院(commercial court)、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補充印尼的simple patent:https://ambadar.co.id/knowledge-base/patent-and-simple-patent-in-indonesia/
印尼的Simple Patent對照一般知道的新型專利,專利期限為10年,專利標的限定在產品或裝置,並且,產品或裝置的形狀、配置、構造與元件應為新穎與具備實用性(少量實審),即可取得simple patent,Simple patent不適用強制授權。
本部落格有關印尼的報導:
印尼專利 - 用專利學地理(https://enpan.blogspot.com/2015/07/blog-post_16.html)
東協國家的設計專利(https://enpan.blogspot.com/2014/07/blog-post_24.html)
東協專利佈局 - iam觀點(https://enpan.blogspot.com/2017/11/iam.html)
WIPO資料:
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aspac/en/wipo_ip_kul_11/wipo_ip_kul_11_ref_t6.pdf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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