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目前的組織如下

USPTO的員工約有9518人,其中各類審查委員的比例如下,最多人的當然是專利審查委員,專利審查共分為有8個技術中心(technology centers),每個中心約有3-4個主任審查官(Director),每個技術中心再細分有20-40的技術單位(Art Unit),所以每個審查委員其實審查的範圍很小,有人可能一輩子就是在看一個特定領域,對該項領域的習知技術瞭若指掌,這樣可以增進審查效率,檢索的前案也比較精準

各單位審查委員再依序細分有Supervisory Primary Examiner(SPE), Primary Examiner(PE),與Examiner,其中SPE負責配案並檢閱Examiner的審查內容與各人審查效率,還要負責訓練新進的審查委員,Primary Examiner應該就是輔佐審查委員進行審查,並具名在專利公報上,以示負責
,而真正執行審查的人就不會具名

USPTO應該是個美國財政收入很重要的來源,2008會計年度才剛公佈2008年的收入是186億美元,以下圖表顯示專利年費34.7%為最大宗,申請檢索與審查的費用31.4%次之

商標則是以申請登記案55.4%為最大宗

USPTO受理的申請量

資料來源:USPTO
Ro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