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npi.gov.br/
巴西於1978年就加入PCT,算是老牌的專利成員。
發明具有新穎性、進步性與工業可利用性,可獲得發明專利,期限20年(專利權時效可能因為審查時間過久而減少,不過巴西專利保障10年)
若發明為形狀、構造的改變,可以提出新型專利(採登記制,如果發明專利不准,可以改請為新型登記),期限15年(專利權時效保障7年)
新與原創在物品上的裝飾條紋、顏色,可提出設計專利申請,期限15年
實際審查要求,應於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後3年內提出
專利無效:
獲准專利後6個月內,專利可依職權或被任何人提出無效程序
可以部份無效,不用對全部請求範圍提出無效
法定不予專利的事項:
違反道德、公眾安全與秩序、健康的事情,另為單純發現、科學原理、數學方法、抽象概念、商業、會計、財務、教育、廣告、規則、對獎、調查計畫、原理等方法、文學、建築、藝術、科學工作、美術創作、純電腦程式、資訊表達、遊戲規則、人類或動物的外科手術、診斷方法、自然發現的生物材料、基因等。
新穎性優惠期:
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12個月內被發明人本身、非發明人授意、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從發明人取得而公開的事項,可以不被列入新穎性考量。
專利申請必要資訊:
申請人姓名與地址
發明人姓名、地址與公民身份(citizenship)
發明、新型或設計的名稱、摘要、說明書
權利範圍
圖式
外國人的申請案應翻譯為葡萄牙文
外國申請案進入巴西應具備優先權文件及其翻譯,優先權文件應於正式申請案提出後30日內補齊
第一國申請案的檢索報告,如果有的話
另需:代理人委託書(POA)、讓渡書(assignment)
以上資訊會經過初步審查程序確認是否可取得申請日(preliminary examination)
商標申請必要資訊:
商標名稱,文字與/或圖形
類別
與商標連結的商品或服務的描述
聯絡方式
申請人資料
其他:
接受因為單一性或是發明人意願的分割申請案,分割案規定如一般國家
專利申請案將會被強制公開,除非於申請日後16個月內撤回申請案
發明申請案於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後18個月早期公開
加速審查綠色科技(替代能源,交通運輸,節能,農業和廢棄物管理)的發明申請案
這個國家的費用日期卡得很僅,比較短
從圖表來看,專利申請案(包括國外案)逐年上升。商標申請案為大宗,這可以想像,畢竟是金磚四/五國之一:
專利申請案多數為外國人:
專利以生醫產業為主:
多數專利申請案是從PCT進入:
Ron
資料參考:WIPO, http://www.inpi.gov.br/, http://www.brazilpaten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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