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專利與商標局:http://www.inpi.gob.ar。
這個修法的目的是要精簡與縮短各項智慧財產權審查的時間。
商標:
- 針對商標異議制度,阿根廷PTO將會參與法院判決。
- 嚴格執行「商標使用」要件,修法將要求商標權人提出規定期限內的商標使用宣告。
- 將撤銷商標權人的商品或服務沒有使用上無關的類別登錄。
設計:
- 提供優惠期(grace period),提供6個月的優惠期,申請人可於公開設計後6個月內提出設計申請案。
- 可提出「分割案(divisional application)」。
- 可以在過期後6個月內繳交年費,但須加上額外費用。
專利(通過縮短各樣官方期限來增進審查效能):
- 提供優惠期(grace period),提供6個月的優惠期,申請人可於公開設計後6個月內提出設計申請案。
- 可提出「分割案(divisional application)」。
- 可以在過期後6個月內繳交年費,但須加上額外費用。
專利(通過縮短各樣官方期限來增進審查效能):
- 申請人回覆專利局提出的初步(preliminary, formal)審查意見的期限將縮短到30天。
- 針對發明申請案(patent),申請人提出「實際審查要求」的期限將縮短到申請後18個月。
- 針對發明申請案(patent),申請人提出「實際審查要求」的期限將縮短到申請後18個月。
- 針對新型申請案(utility model),申請人應於申請日後3個月內提出審查請求。
- 取得申請日的要件並非需要所有文件(但仍有基本要求,如說明書、圖式與費用),可根據審查委員要求再提出。
(以上為修法的基本概要)
資料來源:RICHELET & RICHELET- 取得申請日的要件並非需要所有文件(但仍有基本要求,如說明書、圖式與費用),可根據審查委員要求再提出。
(以上為修法的基本概要)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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