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 星期三

瑞典最高法院認為按照照片畫的圖為新的創作

本篇資訊來源:http://ipkitten.blogspot.tw/2018/03/swedish-supreme-court-says-that_19.html(我並未得到瑞典最高法院的判決書)。

瑞典最高法院認為,基於照片的繪畫是新的獨立創作(有條件),因此為非侵權的創作。

此爭議的主角是瑞典畫家Markus Andersson,2006年應邀在Moderna Museet in Stockholm現代藝術博物館展畫,展示了一系列瑞典人的畫,畫中人物是所謂的替人頂罪的人("scapegoat"),其中有一幅畫了瑞典前總理所宣稱的兇手:Christer Petterson

而這幅畫卻是基於攝影師Jonas Lemberg在2005年跟拍Christer Petterson所拍攝的照片。

以下是爭議的照片(左)以及被控侵權的畫(右):
(照片來源: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jwcwcTXLm1SFTTYzmdiN9oG0ROKKa0HIqKqp0Csf7JgwsuXRVLXmqEmMsi8Od-JVVRWdD5oiS_gKQzSJjZnU36iZVJVZ83uBGDRWpVp90FflCYupcoh4VW26Xydj7KXePtcwY2EzXOEr_s/s1600/Goat.jpg

地方法院:攝影師對畫家提起違反著作權告訴,Solna District Court認為畫中主角Christer Petterson與照片主體一致,不能稱為新的創作,而是一種改編(adaptation)。

上訴法院:上訴法院法官認為繪畫因為在光影上提供不同的氣氛,角度上也有不同,認為是新的創作。

最高法院:

上訴到最高法院的議題是:這個基於照片畫的圖是一種「改編」,還是新而獨立的創作?

依照瑞典著作權法(http://www.wipo.int/wipolex/en/text.jsp?file_id=290912)的Article 4:
A person who has made a translation or an adaptation of a work or converted it into another literary or artistic form, shall have copyright in the work in the new form, but his right to exploit it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copyright in the original work. 

If  a  person,  in  free  connection  with  another  work,  has  created  a  new  and  independent work, his copyright shall not be subject to the right in the original work.

這條法律規定,經轉換自他人創作的「改編」受制於原本創作。若是創作無關他人創作,則為新而獨立的創作,不受其他著作權限制。

如此,文意上表示按照照片所畫的圖是否為新而獨立的創作?

最高法院審理此案時,解釋上述著作權法Article 4規定的從原創的「改編」是指仍保持原有作品的個性和形式的作品;反之,如果改編作品相對於原創改變了個性與形式,可以視為新而獨立的創作。

如果舊的作品仍支配了新的作品,僅能稱為「改編」;反之,如果舊作品有作者自己的個性與獨創性("individuality and originality"),為新的創作。

瑞典最高法院作出了我認為不錯而有創見的判決:

(這是我對部落格文章理解後的重新詮釋)「當判斷這幅畫是否為新的創作時,需要從畫的整體考量,儘管其中主角與照片一致,但是呈現了新的整體氣氛,有新的元素在當中,甚至是要通過這個主角表達「替人頂罪」這個議題,產生了完全不同的意義」。

因此,瑞典最高法院認為這個"改編畫"已經是新而有獨立性的創作,並沒有侵犯原創的問題。

my two cents:
覺得這個議題有趣,只是不曉得我國或是其他國家是否有一致的看法?如果差不多,表示用新的藝術形式重新詮釋他人的舊作時,可以被視為新的創作而不違反著作權。

前提是,新作要有自己的個性與獨創性

資訊來源:
http://ipkitten.blogspot.tw/2018/03/swedish-supreme-court-says-that_19.html

相關資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rister_Pettersson


Ron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