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起Getty Images代替50000名創作者向Stability AI提起"著作權、資料庫權與商標權"等侵權告訴,主要理由就是Stability AI訓練Stability Diffusion使用Getty Images了未經授權的資料,並且Stability Diffusion輸出的影像還包括了相同或相似Getty Images的商標。
原告商標侵權主張:
Getty Images一再修改上訴狀,就是想盡辦法說服法官Stability AI毫無節制地使用Getty Images與第三方影像訓練Stability Diffusion,並藉此生成不當影像,因此傷害了Getty Images長久以來建立的聲譽。
當然法官不見得會考量原告所有言論,因為部分可能涉及其他法律範疇(如AI生成影像涉及色情、暴力等不當內容)。並且(法官也有相似的想法),原告通過非尋常的框架拐彎抹角地描述其主張,可能是希望通過輿論影響判決,畢竟這是這幾年許多內容擁有者重視的議題(這是我的猜想)。
當然,Getty Images還是強調其主張的是說明Stability AI生成了合法與違法內容,並且也非直指Stability AI本身涉及刑事犯罪,而是主張Stability AI所建設的系統將讓使用者可以不當運用產生不當內容。
(法官在判決中還花了一些篇幅解釋原告用語)
目前,審理本案的兩位法官分別提出了自己的判斷,但都決定撤銷上訴,主要理由是原告設定的訴訟議題在用語上並非能夠證明其減損了原告商標商譽,這也表示AI生成不當影像不見得是原本設計的意圖,如色情影像。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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