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否定進步性之因素
3.4.1.1 考量是否「有動機能結合複數引證」,主要目的是避免後見之明。
複數引證結合動機一:「技術領域之關連性」
技術領域之關連性,係以複數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技術領域是否相同或相關予以判斷。
判斷某一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技術領域,得就應用該技術之物、原理、機制(mechanism)或作用等予以考量。
若複數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技術領域具有關連性,通常難以即直接認定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有動機能結合該等引證,原則上,須進一步考量本章3.4.1.1.2「所欲解決問題之共通性」、3.4.1.1.3「功能或作用之共通性」及3.4.1.1.4「教示或建議」等一個以上事項,以綜合判斷其是否有動機能結合該等引證之技術內容。
PS.即便複數引證有技術領域的關連性,仍應考量以下三個結合動機的判斷。
審查基準提出一個例1:
〔請求項〕
一種根據通訊頻繁度來重排通訊錄的紀錄之電話裝置。
〔主要引證〕
一種根據使用者所設定的重要程度來重排通訊錄的紀錄之電話裝置。
〔其他引證〕
一種根據通訊頻繁度來重排通訊錄的紀錄之傳真裝置。
〔說明〕
主要引證之裝置與其他引證之裝置,均屬具有通訊錄之通訊裝置的技術領域,故二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技術領域具有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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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數引證結合動機二:「所欲解決問題之共通性」
所欲解決問題之共通性,係以複數引證之技術內容是否包含實質相同之所欲解決問題予以判斷。
判斷某一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所欲解決問題,得就該引證中記載之所欲解決問題,或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易於思及之所欲解決問題等進行考量。
若複數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所欲解決問題具有共通性,則可認定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有動機能結合該等引證之技術內容。
PS.當複數引證所欲解決問題具有共通性,就可以認定複數引證具有結合動機,這樣就夠了,不用考量其他判斷。
審查基準提出例1:
〔請求項〕
一種在表面形成有硬質碳膜的寶特瓶。
〔主要引證〕
一種在表面形成有氧化矽膜的寶特瓶,該氧化矽膜層之塗覆可達成提升氣體屏蔽性之目的。
〔其他引證〕
一種在表面形成有硬質碳膜的密封容器,該硬質碳膜層之塗覆可達成提升氣體屏蔽性之目的。
〔說明〕
由於主要引證與其他引證均記載「膜層之塗覆可達成提升氣體屏蔽性之目的」,故二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所欲解決問題具有共通性。
審查基準提出例2:
〔請求項〕
一種在握持部具有瓶塞移除元件之料理剪。
〔主要引證〕
一種在握持部具有剝殼元件之料理剪。
〔其他引證〕
一種在握持部具有瓶塞移除元件之料理小刀。
〔說明〕
使料理剪或料理小刀等料理器具具有多功能,以解決料理的問題,該問題係料理器具之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易於思及者,故二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所欲解決問題具有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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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數引證結合動機三:「功能或作用之共通性」
功能或作用之共通性,係以複數引證之技術內容是否包含實質相同之功能或作用予以判斷。
若複數引證之技術內容的功能或作用具有共通性,則可認定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有動機能結合該等引證之技術內容。
PS.當複數引證功能或作用具有共通性,就可以認定複數引證具有結合動機,這樣就夠了,不用考量其他判斷。
審查基準提出例1:
〔請求項〕
一種印刷機,包含膠印滾筒之清潔裝置,該清潔裝置係藉由其中之膨脹機構膨脹按壓接觸洗淨布,以洗淨滾筒。
〔主要引證之技術內容〕
一種印刷機,包含膠印滾筒之清潔裝置,該清潔裝置係藉由其中之凸輪機構按壓接觸洗淨布,以洗淨滾筒。
〔其他引證之技術內容〕
一種印刷機,包含凹版滾筒之清潔裝置,該清潔裝置係藉由其中之膨脹機構膨脹按壓接觸洗淨布,以洗淨滾筒。
〔說明〕
主要引證之技術內容係以凸輪機構按壓接觸洗淨布,其他引證之技術內容係以膨脹機構按壓接觸洗淨布,均係按壓接觸洗淨布以洗淨滾筒,故二引證之技術內容的功能或作用具有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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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數引證結合動機四:「教示或建議」
若相關引證之技術內容中已明確記載或實質隱含結合不同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教示或建議,例如,引證A、B至少其一揭露結合二者之教示或建議,或另一佐證C揭露結合引證A與引證B之教示或建議,則可認定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有強烈動機能結合該等引證(引證A與引證B)之技術內容。
PS.當複數引證彼此之間有結合的教示或建議,就有強烈動機可以結合,看來這是最有力可結合引證的理由,舉發專利的證據可以朝這方面搜尋前案。
審查基準提出例1:
〔請求項〕
一種鋁製之建築結構材料片,其具有彎曲結構。
〔主要引證〕
一種建築結構板片材料,其具有彎曲結構,係選自質輕、耐蝕性高之材料(惟未揭露該材料為鋁)。
〔其他引證〕
一種屋頂桁架構件,其係以鋁材或鋁合金製作,由於鋁為一種輕質材料,因此可減輕該構件之重量。
〔說明〕
主要引證之技術內容揭露其建築結構板片材料係選自質輕之材料,其他引證之技術內容揭露製作屋頂桁架構件的鋁為一種輕質材料,因此相關引證之技術內容中已揭露結合二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教示或建議。
例2:
〔請求項〕
一種透明膜,包含乙烯與醋酸乙烯酯之共聚物,以及分散在該共聚物中的酸受體粒子,其中該共聚物係以交聯劑進行交聯。
〔主要引證〕
一種透明膜,包括乙烯與醋酸乙烯酯之共聚物,以及分散在該共聚物中的酸受體粒子,該透明膜可應用於太陽能電池元件之密封膜。
〔其他引證〕
一種透明膜,係由乙烯與醋酸乙烯酯之共聚物形成,該共聚物係以交聯劑進行交聯,該透明膜可應用於太陽能電池之密封膜。
〔説明〕
主要引證之技術內容揭露乙烯與醋酸乙烯酯之共聚物的透明膜,可應用於太陽能電池元件之密封膜,其他引證之技術內容揭露乙烯與醋酸乙烯酯之共聚物藉由交聯劑進行交聯後形成的透明膜,可應用於太陽能電池之密封膜,因此相關引證之技術內容中已揭露結合二引證之技術內容的教示或建議。
my two cents:
有次與審查委員電話討論案件時,審查委員認為當審查意見引用複數引證,若要挑戰「複數引證的結合動機」,應考量以上四點,而不是僅挑其中對系爭專利申請案有利的因素,多數申請人/專利工程師僅論述複數引證結合動機一,認為領域不同就認為複數引證不能結合。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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