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 星期四

About claims III

Rules of practice 75 (ref: Patent it Yourself)

1.多個Claim中不能有實質相同範圍的Claim
(專利工程師有時會有這種錯誤,常發生在多個Claim相互依附的複雜結構中,可能發生最後的範圍相當於其他Claim的範圍的問題)
2.Claim需要有前述基礎(前述基礎包括所揭露技術需要被說明書清楚支持,也包括Claim中的元件彼此之間遵守第一次出現時,用不定冠詞(a, an),第二次以後則用定冠詞(the, said))
3.改良型的Claim,也就是兩段式的寫法,須包括(1)前言(已知技術);(2)wherein the improvement comprises: …;(3)改良的部分
4.Claims以阿拉伯數字循序編號
5.附屬項應分組好,就是一個獨立項的附屬項應寫在一起,不要與其他獨立項的附屬項混在一起


Claim可分為幾種:
1.process or method claim
a. 一般的流程:
大致上就是以動作(V+ing)為開頭的步驟的組合,在每個步驟後可以描述該動作的功效,如利用so that …, wherein …等子句的形式,或可於最後一步驟之後加入達成的效果子句,可利用whereby …,理論上這些子句應不會產生任何可專利的元素,僅供審查委員或是法官參考,清楚了解該專利能達成的效果,亦可能再侵權比對時產生效果
b. 軟體程序:
各步驟同樣可以V+ing起頭,由於軟體是無形體的東西,難以用實際的裝置寫法保護,但仍可帶入硬體元件,如providing a memory…,使該軟體能夠與硬體連結,軟體步驟多半會用whereby等子句寫出功效性敘述,並說明各步驟間的關聯,以利判讀技術特徵
c. 商業方法:
同樣使用V+ing的動作開始,以步驟為重心
d. 手動操作方法:
參考美國專利US 5,616,089,該案描述高爾夫球推桿的握桿姿勢
參考美國專利US 5,443,036,該案描述如何用雷射光幫助貓運動

這些手動的專利大部分並非是其他國家可以接受的,在美國可以專利,這符合專利立法精神:Anything Under the Sun Made By Man can be Patented

2.machine claim
a. 一般機械
以元件為主,各元件間需要有連接關係,如果元件不是具體的東西,可用means寫法
b. 軟體機械(software machine)
軟體通常是用方法來保護,但仍可引用裝置的觀念,因為軟體的運作通常與硬體之間有交互作用,應加入與硬體(memory, display, CPU, controller等)的連結,非具體的手段可以means寫法,利用whereby表達各元件關係或是描述功能在審查上是有用的

3.article of manufacture claim
利用製作的程序描述一個物件,如鉛筆,就描述外面包覆長形的握柄環繞其中的筆芯

4.composition of matter claim
物質的成分往往不只是一堆東西的組成,而是有物理或化學變化,利用混合、交互作用而成,這些都可引述在Claim中

5.new use claim
用途發明不用太多話,只要將舊有的東西產生的新的用途描寫出來即可

實務上,Claim就大約分為裝置與方法:
裝置Claim就以元件為主,並各元件之間需要有連結關係,或以whereby交代連接關係,在某些具有製程特徵的裝置可以product by process的寫法,也就是交代該元件的製作方法;
方法Claim就以步驟為主,通常以V+ing開頭的句子,但是仍可寫出執行該步驟的東西(主詞),有些國家(如大陸)有時會希望將主詞交代出來,而並非只是一連串的動作
另外,純軟體專利盡量避免只是一連串的指令動作,應與硬體結合,才能適用大部分國家的規定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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