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 星期三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組織架構


USPTO是設置於美國商業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 DOC)之下的單位
負責專利與商標的業務
由上表可知,大致分為專利與商標兩個單位
目前的總部設置於Alexandria, Virginia,另有兩個儲存單位(應該是資料庫)在Virginia與Pennsylvania,前幾年才搬來這裡,之前我去參觀過USPTO,當時還位於Arlington的Crystal City的總部

目前有8000多位員工,多半是審查委員,人力分配如下圖(資料來源:USPTO)

我身邊得到的資訊是:
5000多名的專利審查委員共分為8個技術中心(Technology Centers)

每個中心有3-4位主管(Director),平常不用負責審查專利申請案,但要負責,有時會在專利公報的最後一頁看到Director的簽名,要為一些審查委員自行決定的事負責,如依職權的修正!
實際案例如:


每個技術中心有20-40個的技術單位(Art Units),這是組織最小的單位,各式各樣的專利申請案,最後都會以技術領域分類,最後由專注於特定技術領域的unit負責審理

其中
並配置有Supervisory Primary Examiner (SPE),中譯可以為督導審查員,工作大概是查看審查員的工作效率,並分派審理案件給審查員、訓練審查員
其下有Primary Examiner,中譯可以為首席審查員
與實際執行審查工作的Examiner
通常在專利公報上可以看到出現有一些審查員的"身影"
實際執行審查工作的Examiner不用具名
但是其Primary Examiner就要具名

可參考實際案例: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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