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6日 星期三

日本專利法部分修正簡介(筆記)

因應Covid-19疫情與數位化等需求,日本國會於2021 年3月2日通過專利法部分修正法案,並於2021年5月14日通過相關法條。


因應Covid-19疫情提出的新程序:
(1)
針對專利、實用新型、設計與商標,可以視訊進行審判與上訴,以視訊進行法院的言詞程序。

(2)
引入支付費用的替代方案(取消印花稅儲存方案),如銀行轉帳、信用卡與其他。

(3)
數位化國際設計與商標申請案。簡化通知申請人審查意見的程序,取代傳統郵件。

(4)
免收因為疫情逾期的加收費用。


因應數位化需求提出保障權利人的措施:
(1)
即便是海外帶入私用,或海外郵寄等,加強管制海外進入日本的偽造品(侵害商標權)。

(2)
因為數位科技形成各種複雜的專利授權形式,專利權人修正專利權時,可以不用非專屬被授權人的同意。

(3)
放寬因為過期而喪失權利(包括專利、新型、設計與商標)恢復權利的規定。


增進智慧財產系統的措施:
(1)
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引入的的三方意見措施,通過各方收集補充證據,使得法院可以基於更廣泛影響的意見做出審判,並讓專利律師回應問題時尋求第三方意見。

(2)
因應審查負擔與數位化程序等措施修改費用結構。

(3)
新增農林漁業智慧財產權業務、改變專利律師日本名字,以及引入單人專業公司制度。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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