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號:200410053749.9
申請日:2004-08-13
公告號:1735027
公告日:2006-02-15
本來是用於即時通訊的應用上,用戶可以與虛擬機器人對話,因而得到答案。當然也不是每一個對話都有用,這個聊天機器人軟體會過濾用戶的對話,對話包括文字與語音,說明書中明確指明可以用「說話聊天」的方式通過網頁與機器人對話。軟體也會記錄用戶的習慣、記錄,使得軟體功能能夠進化。
根據專利範圍的描述,「聊天机器人系统」,至少包括:
一个用户;和
一个聊天机器人,该聊天机器人拥有通讯模块,查询服务器,游戏服务器,以及相应的数据库。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聊天机器人还拥有一个人工智能服务器,具有一定的人工智能,和强大的信息服务功能;
所述的用户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与聊天机器人进行各种对话。
此系統包括用戶與聊天機器人,顯然是保護整個聊天對話的服務,相信有不少市面上的聊天或是即時通軟體有類似的功能,範圍所描述的內容即時通訊與短信,或許即時通訊的語音功能、進行各種對話等特徵可以對比到蘋果iOS平台上的Siri功能。
另有方法項的步驟有:
用戶找到聊天機器人、發送對話語句、傳送、過濾、判斷語句、送到相應的服務器(人工智能服務器、查詢服務器、遊戲服務器)、答覆給用戶。
上述各端連線與應用關係可參考下圖:
初步判斷,想用這個專利對比蘋果iOS上的Siri服務,恐怕不是太容易。首先,前述聊天機器人系統架構於「即時通訊」的服務上,這與Siri不同,並且範圍主要元件包括有「用戶」與「聊天機器人」,顯然被告侵權對象應該同時具備「用戶」與「聊天機器人」,Siri單方面恐怕不會落入範圍中,也就是缺少適當的被告。
「聊天方法」恐怕也不見得可以涵蓋Siri的功能,原因是聊天方法的撰寫方式是應用在前述「系統」中,但是光看步驟中所描述的動作也算是頗有威脅,其中功能(傳送、過濾、判斷、人工智慧等)就看是否可以取得Siri的功能描述而定。
專利對應產品為「小i機器人」:
Siri:
千萬不要以Siri似乎比較聰明來看這件專利,畢竟這件「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申請於2004年,當時的概念對話應該是規範在特定問題與範圍內,而且是設定於各式服務器內,Siri顯然不太受限於特定對話範圍,如果聽不懂會回應一些可能的選項或是說聽不懂。就專利侵權而言,技術範圍是否可以read on產品本身才是重點。
不論是否侵權成立,提出告訴這件事已經是話題十足,加上如果被告要息事寧人,也會有利益上的好處,所以,專利的手段不僅僅是技術上的比對與侵權與否的問題,還有許多商業上的用處!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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