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因為「橢圓形與矩形的角落」,三星平板不能進入美國

用Google網頁翻譯功能,可以看到三星對日前美國法院對「蘋果以美國設計專利D504,889控告三星Galaxy tab 10.1侵權官司的結果作出的回應,先表明這個判決並未影響三星其他產品在美的銷售,而此禁售的平板也有後續機種將會繼續在美販賣...



這個判決並不陌生,因為先前CAFC已經對此案作出判斷(http://enpan.blogspot.tw/2012/05/blog-post_6338.html),德國法院在年初也有一致的判決(http://enpan.blogspot.tw/2012/01/applesamsung.html

此案關鍵在於「太像」,就Apple設計專利來看,整個「電子裝置」並無特別的特徵,這也就是這個裝置的特徵,視覺上,應該就是整體設計簡單明瞭,複製容易,但迴避應也不難,根據最後侵權決定的判斷,就是「橢圓形與矩形的角落」
D504,889:
台灣版:
Galaxy Tab 2 10吋

Galaxy Tab 2 (7吋)
(照片來源:美國三星)

補充:
三星所採的後續動作可供參考。三星認為此蘋果設計專利違法獲得專利,原因是:
1. 三星提出可以讓此設計專利無效的新證據,但被認為是舊的證據,也就是蘋果在更早前提出的設計專利(prototype)
2. 三星認為,即便此設計專利有效,但應該為更狹隘的範圍解釋,不應不當擴張其專利範圍
3. 三星提出法官Koh已經進行新的較為公平的分析
4. 因為前次侵權分析已經過半年,三星希望新的侵權分析可以參考部份新的有關市場發展的證據


Ron
資料來源:FOSS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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