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PO與USPTO合作採用先前USPTO與EPO合作制定的「合作專利分類系統(CPC)」,韓國專利局開始於今年,CPC可參閱:http://enpan.blogspot.tw/2013/01/epousptocpc.html
因此KIPO已經開始在其專利文件標示CPC分類,如此一來,USPTO檢索的範圍可能擴及韓國專利,更能平衡美韓之間專利水平,並可以有效促進兩國的專利審查合作。
中國也可能在2014年開始採用CPC,但可能是逐步採用CPC,先從一些技術類別開始。
兩個專利局要合作的時候,第一件事可能就是要用共通的專利技術分類,一般常見就是國際分類系統(IPC),不過又要融入特別是美國的系統,或許可以從美歐已經達成共識的CPC開始,顯然韓國有個這個企圖,直接融入大國的系統,增加專利能見度。
台灣,看來只好建議直接用英文送件!或是接受英文作為公告語文(不一定要翻譯成中文),應該也是很快被世界看到!
資料參考:
http://www.law360.com/articles/447583/s-korea-to-pilot-global-us-eu-patent-search-system
Ron
資料來源:USP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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