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蘋果守住文件捲動與彈回的觸控基礎專利權

蘋果守住文件捲動與彈回的觸控基礎專利權

先前曾報導蘋果公司這項重要的觸控專利US7,469,381經匿名(背後應為Samsung)提出再審(reexamination)後駁回成立,可參考先前報導:
http://enpan.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9.html
有一些先前技術可以參考(updated on Jun. 27, 2013):
http://enpan.blogspot.tw/2012/11/applebounce-back.html

這件專利為對Samsung勝訴的重要專利之一,如:
http://enpan.blogspot.tw/2012/08/applesamsung.html

從再審文件中可以得知蘋果公司如何解釋其中重要的專利範圍Claim 19,再審過程中並未任何修訂,顯然蘋果公司想要捍衛先前訴訟中勝訴的範圍,沒有任何妥協,頂多是解釋更清楚:

從以下節錄再審文件中蘋果對Claim 19的描述可以得知,對於主要引證案Lira,蘋果認為Lira並未揭露將電子文件轉到第二方向直到文件的邊緣以外的區域不再顯示的程式指令(instructions),其中描述到由於電子文件的面積比行動裝置顯示面積還大,因此瀏覽而拉動電子文件時,當拉到文件邊緣,則會"停住",並能再被拉動(捲動),這樣清楚的描述並未見於Lira案中。
 

歷經答辯與權利範圍修訂,日前USPTO公佈確認該案其中四項專利請求項有效,特別包括了先前獲得重要勝利的Claim 19,再審案控制號為90/012304,是一件超過上千頁內容再審過程!

再審過程中,第一次審查意見於10/15/2012作出,Claims 1-20全部被駁回,駁回意見包括引用了前案如下,重要的核駁理由為引用引證案WO 03/081458(Lira案)認為本案大部分範圍不具新穎性(102(b)),另一引證案US7,778,975(Ording案)也為重要新穎性的引用前案,因此之後答辯多半圍繞在這些引證案上。




最後於6/12/2013由USPTO判斷本案Claims 14, 17-19等四項範圍成立,審查委員還提供的修正刪除的意見,亦包括部份範圍(包括Claim 19)專利範圍成立。



Ron
資料參考:FOSS Patent, USP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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