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表看出,LTMO於2003受理第一件申請案,2005年登記註冊第一件商標案,全數為外國申請人
利比亞商標局自2002年開始服務,第一件登記案到了現在也差不多到了商標展延的期限。因此第一件商標期限原本到2014年過期,而LTMO也確認可以受理展延。
不過因為內戰,利比亞商標局關閉了2年(2011年2月到2013年4月),是否有任何優惠期限並不可知。
一些利比亞商標知識:
- 修法擴大商標標的到名稱、聲音與顏色
- 利比亞境內知名商標,即便沒有註冊,也會被保護
- 商標侵權溯及2年內侵權事件,賠償上限為7500美金
利比亞商標申請要件:
- 簽署代理人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
- 申請人資料
- 10份商標副本
內戰結束,人民生活轉好,GDP上升,IP相關服務逐漸回覆,連國與國的關係也會恢復。
Ron
資料來源:NJQ & Associates, W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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