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歐洲商標介紹

歐洲甚麼都可以統一,專利已經統一審理,再是統一專利,而OHIM(Harmonis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負責歐洲設計與商標,也是統一的管理機制。

(updated on Feb. 22, 2017) OHIM已經改制為EUIPO(https://euipo.europa.eu/)。

成立公司需要申請商標(trademark),公司生產產品需要品牌(brand),商標多半是從公司在小規模時就有,成功之後形成品牌,品牌就是商標的延伸,商標則是品牌的法律形式,這是一種智慧財產,這就是OHIM讓人知道商標申請的重要性的描述。

涵蓋全歐洲國家(等同歐盟European Union)的商標稱為共同體商標(Community trade mark,CTM),透過OHIM申請後,申請費目前900歐元,取得註冊時,每10年延展一次。

商標用途為區隔不同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務,具有識別性,通常以圖形符號表示,其中可以文字、名稱、設計、子母、數字、形狀、包裝等型式組成,並接受立體商標、聲音商標。
'A trade mark may consist of any signs capable of being represented graphically, particularly words, including personal names, designs, letters, numerals, the shape of goods or of their packaging, provided that such signs are capable of distinguishing the goods or services of one undertaking from those of other undertakings.'


聲音商標範例:


OHIM提供快速商標申請(Fast Track)
OHIM改變了商標取得的程序,引進快速審查制度(Fast Track),從2014/11/24開始實施。
Fast Track的優點不外乎就是「快」,申請繳費後4-6個星期公開,比現行8-11個星期快一倍。

快就快在審查階段,之後還是有異議與公告階段:

OHIM提供網頁上申請與檢驗商標申請案的服務。


程序介紹:
商標申請後,如下程序,會歷經審查,之後公開,提供第三方異議,當異議期限結束後,即完成註冊與公告。


審查過程的細節如下時間列,申請後,歷經分類、形式檢查、實際審查、翻譯成官方語言、公開前檢索。

公開後異議階段前,第三方會有一個早期權利(earlier right),提供異議的權利,異議檢驗後才會執行核准公告,才是真正取得商標權,之後仍提供第三方訴願的權利。異議程序如下:

歐洲商標檢索:https://www.tmdn.org/tmview/welcome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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