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下USPTO提供數據可知,IPR/PGR/CBM等案件逐年上升,而IPR是否啟始(institution)成為IPR成立的關鍵,和解也是IPR程序中重要的結果之一。
IPR是AIA主角:
IPR請願案逐年上升:
IPR對USPTO貢獻與重要性逐年上升:
這張表顯示IPR啟始(institution decision)與撤銷的比例,還有部份是併案處理,從一些案例研究可知,IPR一旦啟始,最後成立的機會很大。
和解是IPR的重要結果之一,此表顯示多數在啟始IPR後和解較多,這個時間點也是花錢變多的點,或許是和解的動機之一。
(重要)以下數據截止於7/31/2015,IPR有1777申請案,一半左右啟始程序,沒有啟始的另一半主要是被拒絕以及和解;進入啟始程序的IPR案,又有約一半終止,理由之一也是和解,要不然就是因為證據顯示無法繼續程序;而進入最後判決的案件由1777案減到447案,約降到1/4。
根據數據,最後判決結果顯示:
有74%案件中途和解或被終止;
在進入啟始審理而最終判決的案件中(佔全部26%),被啟始的請求項全數被判無效的比例有66%,但為全部IPR案的17%;
在進入啟始審理而最終判決的案件中,部分被啟始請求項無效的比例有18%;
在進入啟始審理而最終判決的案件中,僅有16%倖存。
也就是,數據顯示當有IPR提出後,最後有22%案件為專利範圍部分或全部無效;僅4%因為答辯而存留專利權原貌;其餘74%案件則是終止。
一旦IPR程序啟始後,將會有84%專利權被挑戰成功。
以上可為IPR策略佈局參考。
資料來源:USPTO AIA trials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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