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LINES FOR EXAMINATION OF 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S
註冊制歐洲共同體設計(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RCD))有兩個申請選擇:
(1)直接透過歐洲共同體會員國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或是選擇比荷盧知識產權局(Benelux Office)提出申請;
(2)透過WIPO國際局指定進入歐盟。
(送件方式:電子送件、傳真)
歐洲共同體設計可接受的設計與圖面類型:
(1)藍圖、建築設計
(2)產品外觀,因此不能是非產品外觀,如語言、音樂、聲音等、純顏色本身不能完成登記
(3)電腦圖符(icon)
(4)照片,應指出某產品外觀
(5)生物器官不可以
(6)概念本身不可以
(7)接受部分設計
(8)接受連續變化圖
申請內容:
(1)申請內容(圖說)
(2)指定產品
(3)代表設計圖
(4)費用
(5)其他:多申請案(multiple application)、樣本提出、優先權(可包括展覽會優先權("Exhibition priority"))等
語言:
(1)官方語言:英、德、法之一
(2)第二語言:不同於第一語言的英、法、德、義大利、西班牙
一切備齊並遞件後,10個工作天內會完成登錄。
另有加速程序(Fast Track)可以在兩天內完成登錄,條件是:
(1)電子送件(四步驟表格)
(2)使用產品只是資料庫系統指定設計相關產品與分類
(3)優先權文件,同樣併入電子送件中
(4)不能主張展覽優先權
(5)代表人識別號(要登錄在官方資料庫)
(6)費用
審查報告、官方通知:
(1)如果申請案有瑕疵,會收到官方通知
(2)提供修正期限
(3)審查委員可以提供初步審查報告("preliminary examination report"),標示出申請缺陷
設計圖式表示應能適當地重製(suitable for reproduction)
(1)圖面以黑白或彩色圖表示
(2)設計圖面使用中性(簡單)的背景(neutral background)
(3)圖面上不可有潤飾(修改)
(4)圖面應縮放到8cm到16cm,以清楚為原則
(5)可接受圖畫、照相與電腦製圖
範例:
可接受的背景
不可接受的背景
可接受的陰影(原則上是不干擾設計表示)
不可接受的陰影
若遭遇不可接受的審查意見,申請人可:
(1)撤回
(2)提出新的圖面
(3)修改(如修改背景)
設計圖面並未規定多視角,是以能清楚界定設計為原則,範例顯示設計多面圖(最多就七面圖,如整體視角、前視、上視、右視、左視、後視、底視等),各圖都要指同一設計,不能產生不一致的圖,可輔以透視、剖視、爆炸圖等:
設計可包括同一物品的不同樣態,範例如:
多組件可以爆炸圖表示:
可以放大圖表示,建議表示方式為:
多組件表示:
剖面圖表示:
連續變化圖:
成組商品表示:
個別都是設計的物品不允許登錄在同一件中:
室外設計物品可以這樣表示:
可利用虛線、灰階、陰影、圈選等方式表示不主張/主張範圍的部分:
審查基準:
https://euipo.europa.eu/tunnel-web/secure/webdav/guest/document_library/contentPdfs/law_and_practice/designs_practice_manual/WP_2_2016/examination_of_applications_for_registered_community_designs_en.pdf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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