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圖解侵權實務(日本)

日本專利局網站上利用圖解說明一些侵權判斷的修訂
  1. 因應網路上頻繁的應用,軟體方面的侵權行為由實體物品的侵權(CD),經修改後,延伸到網路下載的侵權行為;其他:製造、使用、授權、租借、進口侵權物,或是意欲授權、租借侵權物,都被認定具有侵權行為

  2. 擴大判斷間接侵權的標準,製造販賣侵權物本身是直接侵權,提供侵權物中獨占(具有專利的部份)的部份則為間接侵權;經修改,間接侵權判斷延伸至「惡意(已知有他人專利)」製造非獨占但是重要的部份

  3. 基於網路上交易的行為與日俱增,實體物品商標的保護延伸至網路上傳輸的商品上,比如利用網路傳輸具有商標的軟體,此類仍被商標權保護

  4. 服務標章的保護從實體物品的標籤,延伸至電腦(包括任何電腦系統)螢幕上顯示的標章

Ron
資料參考:http://www.jpo.go.jp/cgi/linke.cgi?url=/torikumi_e/hiroba_e/hourei_e/patent_la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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