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 星期二

答辯Alice相關核駁筆記

本篇筆記這個文件提出引用Alice的核駁意見的五個答辯方式:
https://iptoolworks.com/5Anti_Alice%20Arguments.pdf

(本篇應該是基於Law360的文章:http://www.law360.com/articles/801994/5-ways-to-overcome-an-examiner-s-post-alice-101-rejection,也列於其參考文件之一,但是連結錯誤,可以參考這裡貼上的內容(Law360舊文章是要付費觀看的))


所述五個答辯方式:

(1) 證明審查委員的核駁錯誤,如錯誤使用two-step test
(2) 證明請求項範圍有具體物件(非抽象概念)
(3) 提出說明書的具體結構與請求項所述功能(功能手段用語)的關聯
(4) 證明方法請求項不是由人執行
(5) 證明演算法的輸入條件需要具體物件

美國最高法院Alice v. CLS Bank的決定影響深遠,很多很多後續相關案例出現,更多USPTO相關審查意見,實務上,也漸漸可理解出要怎樣應付這樣的「法律意見」,更是有跡可循,所以這裡的整理大概也是心中想要整理的內容之一,本部落格「101」議題(tag:101)也漸漸成為「大議題」。

參考連結:

本篇文章提到的案例(共5例,但摘錄2例)如下摘錄。

案例一:「13/229,755」(結合101與可以區隔先前技術的答辯意見克服101議題)

本案從2011年9月到2017年12月共歷經8次OA,最後是進入訴願階段。

2013年第一次OA與後來第二次"並未碰到Alice判例",但專利因為沒有通過"machine-or-
transformation"測試,或是專利範圍沒有結構、材料或動作特徵而被判為不符101規定的可不專利標的。




到了2014年,期間有Alice判例,USPTO撤回前面的101核駁,但引用新的意見,專利範圍被認為是"抽象,且沒有實質超越抽象概念的的元件或組合",還是因為不符101規定核駁。


到了2015年的第四次OA,101核駁意見已經克服。

回頭看申請人對claims的修改與答辯,申請人在獨立項中「新增特徵」,這樣使得整體專利範圍超越抽象概念。


申請人面對101核駁意見的答辯內容圍繞在Alice判例下的判斷規則,先討論「抽象概念」,主張專利不是抽象的經濟活動,接著討論,即便可能是抽象,但是通過「新增技術特徵」已經使得整體專利範圍超越抽象概念。



(101答辯成功,但本案最後還是不准,理由是103議題)

案例二:「13/757,470」(抽象概念的可適格性,OA歷程摘錄:https://app.box.com/s/fdo8zjauwh4b1s1j2gd3w82fcdznl2zq,這裡僅討論101議題

2015年第一次OA針對claim 17提出不符101核駁意見,理由是此項發明僅關於一些不重要的資料收集與通訊結果而已,沒有具體技術特徵。

申請人這次修正claim 17如下,在所定義的「manager」增加處理器與記憶體等通常元件,並具體寫出「UE」這個裝置元件,因此改變審查委員對此元件的「技術」判斷。

看來可能克服了101核駁,"跳過一次OA",到了2016年第三次OA中,USPTO審查委員又提起101核駁意見(判斷是被前案核駁的理由所影響),主要理由是認為全部專利請求項中沒有足以實質超越法定不可專利的抽象概念的「額外元件(additional elements)」,因為認為專利範圍只是附加已知、常規與習知的活動...。




顯然,USPTO審查委員判斷專利範圍是否符合101規定加入了「技術比對」,由於專利範圍中技術僅為已知、常規與習知(well-understood, routine, conventional)元件,就認為專利不符101,如此,申請人/代理人在2016年11月9日的答辯意見中十分聰明地引用甫出現的
Bascom v. AT&T案例。

申請人主張審查委員錯誤審查專利中的「additional elements」,"即便(assuming arguendo)"專利是抽象概念,但專利範圍中的發明仍有意義地限制了其中的抽象概念而使之解決目前移動管理系統的問題,轉換抽象概念為特定應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答辯期間出現Bascom v. AT&T案例,此案告訴我們,即便是「101的法律議題」,但專利適格性討論仍不脫是技術討論,包括專利範圍中是否有前案沒有的元件而造成產生實質超越的非抽象特徵。

"即便是討論101議題,就如本次討論案例,Bascom與AT&T雙方在討論系爭專利是否為專利適格的可專利標的時,都是著墨在「技術性」,如AT&T表示系爭專利中的「內容過濾器」為已知概念,因此是「抽象概念」!這樣講,還是技術的討論;Bascom上訴理由表示,系爭專利中具有符合103, 112條件的額外元件(additional element)。"

my two cents:
101議題討論到step 2B,可參考此答辯意見。

(重要)如部落格報導:

其他參考報導: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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