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可參考:最高法院表示IPR不違憲 - Oil States Energy Services, LLC v. Greene’s Energy Group, LLC / SAS Institute Inc. v. Iancu (Supreme Court 2018)(http://enpan.blogspot.tw/2018/04/ipr-oil-states-energy-services-llc-v.html)
[全文]
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guidance_on_the_impact_of_sas_on_aia_trial_proceedings_%20(april_26,_2018).pdf
USPTO回應前述最高法院意旨作出的指導方針重點有:
- 對於現在將要作出啟始決定的案件,PTAB會啟始審查全部被異議的專利範圍。
- 對於目前已啟始而懸宕的案件,若已啟始審查全部範圍,會依照過去流程繼續執行。
- 對於目前已啟始而懸宕的案件,若僅啟始部分權利範圍,PTAB會發出一個補充命令,啟始審查全部被異議專利範圍。
- 對於發出補充命令的案件來說,PTAB將依照狀況允許有額外時間執行如探索、口頭答辯等程序。
- 然而,當事人仍可聲明放棄對於需要額外意見或是行事曆的調整。
my two cents:
顯然,現在處於一種過渡時期,對於程序進行一半(已啟始)的案子來說,當事人雖可放棄補件的機會,但如果要補充內容,可能又要回頭補資料,針對「全部」專利範圍提出意見或回應,除了時間會再拉延長外,還會有額外支出吧!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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