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接續之前報導的後續發展,可參考:街頭賽車侵犯任天堂公司甚麼權利?(日本智財高等法院判決Nintendo v. MariMobility)(https://enpan.blogspot.com/2020/02/nintendo-v-marimobility.html)
任天堂公司於2017年向MARI Mobility Development Co., Ltd提出侵害商標權、著作權以及不公平競爭的告訴,案件經日本智財高等法院判決判決(January 29, 2020)成立「不公平競争」,判賠5千萬日圓」後,被告上訴日本最高法院後,被駁回確定(2020年12月24日),確認任天堂公司勝訴(維持高等法院判決),要求被告Mari Mobility停止侵權行為。(被告相關商標申請也都被駁回)
兵敗如山倒,Mari Mobility的商標「マリカー」(註冊號:5860284)被任天堂撤銷:
異議理由(參考Google翻譯):
註冊號為5860284的商標("マリカー")字母為“Marikar”,申請時提出(2015年5月13日)第12類「船舶及其部件及其零件」,以及第35類「船體,車身,車身,互聯網廣告的廣告,廣告材料的計劃和製作,產品展覽和廣告交易會的計劃或管理,廣告業務,市場研究或分析,提供有關產品銷售的信息,職業培訓,拍賣活動,提供工作信息,計劃,活動或舉辦活動,展覽,貿易展覽會和商業廣告,促銷和廣告展示以及提供有關這些信息的信息」,以及第39類「船舶,飛機,車輛,汽車,摩托車,自行車,嬰兒車,人力車,雪橇,推桿,貨車,馬車,後排汽車的貸款,以及有關這些信息的提供」的商標申請,於2016年9月9日核准註冊。
引用前案商標:第4222218號("Mario Kart"),於1996年9月27日註冊申請,目前有效。
系爭商標「マリカー」撤銷理由(摘錄審判理由):
(1)即便系爭商標有原創性,但原告(任天堂)商標為著名商標,有一定的熟悉度,使得一般消費者會混淆系爭商標與任天堂商標。
(2)商標與原告(任天堂)商標相似。
系爭商標前半部分的“ Mari”字符與“ Mario”字符共用,發音相似,字母很常見,外觀上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3)系爭商標與原告商標的對應產品有共通性。
補充資料 - 日本知識產權法院(民事、請求撤銷裁決)結構:
相關信息可能來源:
MARI mobility (https://kart.st/、https://maricar.com/)目前為止沒有找到相關消息。
最高法院判例(本案並非判例):https://www.courts.go.jp/app/hanrei_jp/recentlist2?page=1&filter%5Brecent%5D=true(等了幾天沒有等到判決書,可能是沒有形成判例就沒有檔案?!?)
相關新聞報導:
Nintendo官網新聞:https://www.nintendo.co.jp/corporate/release/2020/201228.html (公道カートのレンタルサービスに伴う当社知的財産の利用行為に関する最高裁決定(勝訴確定)について)
- https://www.engadget.com/nintendo-seals-court-victory-against-knockoff-gokart-tour-company-133028716.html (Nintendo seals court victory against knock-off 'Mario Kart' tour company)
-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208607 (確認侵害《瑪利歐賽車》商標權!街頭卡丁車「MariCar」須賠償任天堂五千萬日圓)
- https://japanese.engadget.com/mario-kart-vs-maricar-080659948.html (任天堂の対マリカー勝訴が確定、最高裁が上告不受理。商標「マリカー」も無効)
感謝公司newsletter報導。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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