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另有案例 -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v Commissioner of Taxation [2019] HCA 26,關於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律師原本的工作就是維護當事人利益,當中需要雙方花時間充分的溝通、協助法律進程,以及在法庭上爭取權益,而現在的當事人已經沒有時間與律師慢慢磨了,動不動就找AI的幫助,超過律師可以控制的狀況。此案例主要問題是,當事人尋求AI協助法律問題,如果是將需要保密的部分提供給一般可公眾使用的生成式AI,這些保密內容有可能會提供給其他人,而使用者其實並不曉得AI到底會怎麼處理這些內容,甚至不曉得儲存在哪裡。(updated)
這裡提到Microsoft Copilot沒有上述風險(?)。
這段說明AI訓練過程會產生illusion,在法律上的意見並不可靠。
本篇參考的文章就提到幾件法院案例,其一為前篇報導的 - United States v. Heppner (S.D.N.Y. Oct. 28, 2025);本篇特別補充英國有案例 - UK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UTIAC),判決結果是上傳機密文件到開源的AI工具 - 如ChatGPT,將使相關資訊在網路上被公開,也就違法律師與客戶之間保密協定,並放棄了相關法律特權,主要是指律師-當事人特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updated on June 28, 這裡我提出個疑點:此判決通篇說“open-source AI,如ChatGPT”,我覺得應該是指可讓公眾使用的AI(accessible to the general public),或說open AI,且經查不少資料,ChatGPT應不算open source AI。如果"open-source AI"用在地端,應該也不會有洩密的問題。)
UK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UTIAC)(UTIAC: Upper Tribunal Immigration and Asylum Chamber:上級法庭移民與庇護庭),摘錄如下:
上傳保密文件到開源AI工具,也就將資訊放在公眾領域,也就違反律師-客戶保密與拋棄法律特權。
這裡提到Microsoft Copilot沒有上述風險(?)。
這段說明AI訓練過程會產生illusion,在法律上的意見並不可靠。
my two cents:
一旦保密資訊成為公眾可存取的資料,法院也就沒有保密義務了。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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