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是「非洲北部」國家,是君主制度,因為曾是法國殖民地,所以官方語言是法文。但摩洛哥目前並不是歐洲專利會員國,與歐洲小國「摩納哥(Monaco )」 不同,這點先說明。
摩洛哥國旗與國徽(資料來源:Wikipedia)
地理位置:
摩洛哥與摩納哥(兩個紅框):
摩洛哥(Morocco)最近有個新聞是自2015年3月1日開始「歐洲專利核准後,直接就成為摩洛哥國家專利」 ,也就是省去了歐洲專利局指定進入國家階段時的審查,雖歐洲統一專利正在準備上路,各國還在評估優劣,進入各國仍要補充專利審查,至少大國會考量自身地位是否被弱化,也端賴歐洲統一法庭(unified patent court)發展的進程,但對於一個專利相對弱勢的「非歐洲國家、非歐洲專利延伸國」的摩洛哥來說,立即有效的專利制度產生競爭力,這個協議對自身經濟發展應該是有正面的幫助。
對於摩洛哥國內專利制度而言,要引進歐洲專利,自然本身仍要有管理與相關法律的搭配,也就是對應的專利制度,顯然,要達成這個指標性任務,EPO應該會全力相挺,支援以及協助專業人員培訓。EPO也甚至會再與其他週邊國家談合作,比如突尼西亞(Tunisia,也是非洲國家)與摩爾多瓦(Moldova,原蘇聯成員)。
自2015年3月1日起,任何人在歐洲取得的專利申請案申請日或專利,都同時等於在摩洛哥取得申請權與專利權,不會需要任何專利審查。
摩洛哥官方網站資訊:
其中一些細節:
- 這份合約簽署於2010年12月17日
- 2014年11月由摩洛哥國王發布相關修法
- 合約於2015年3月1日起開始生效,與其餘歐洲專利會員國有一致的效果(在此日期之前的歐洲申請案都不適用)
- 歐洲核准專利並非自動變成摩洛哥專利,而是要申請人自己提出申請
- 申請人提出歐洲核准專利為摩洛哥專利的「申請費用」應於歐洲專利申請案檢索報告公開後6個月內;或是,國際專利申請案(PCT)進入歐洲階段的時間後6個月內
- 以上繳費期限過期後,若經繳交50%補償費用,多2個月優惠期
- 但這些申請費用的期限過了以後,還是有機會與國家指定費(designation fee)一同繳費生效。之後過期就失去請求歐洲專利進入摩洛哥的權利
摩洛哥智慧財產官方網站:http://www.bmdav.org(著作權)、http://www.ompic.org.ma(產業權利):
取得專利的流程如下,摩洛哥產業與商業局(OMPIC)公佈的專利核准流程與一般國家差不多,提出申請後、行政審查(形式審查)、初步檢索、早期公開、通知申請人、接受修正與回覆、發出審查報告(observation)、接受申請人答辯,最後產生最終檢索與審查報告,並發出核准或核駁意見,之後有救濟程序。
專利狀態仍要從WIPO取得
專利、商標、設計雖量不大,但是也是逐年上升,特別是專利與商標申請案。
多數為外國人的申請:
申請案技術領域平均分布:
商標申請案相對活絡: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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