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TIPO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

屬於「新創產業」的公司(設立至專利申請日/優先權日未滿5年者)可以參考TIPO將要試行的方案!

TIPO訂定發布「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將於110年1月5日起試行。

TIPO網頁內容(請注意試行日期已經改為110年1月5日):https://www.tipo.gov.tw/tw/cp-85-882548-88be2-1.htmlhttps://www.tipo.gov.tw/tw/cp-85-883684-6c130-1.html

「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宗旨主要是協助具研發能力的新創產業能儘速確認發明專利取得可能性及獲證,規劃在半年內試辦30件且以電子方式申請(110年1月5日上午8點30分開始受理),並明訂方案適格申請人、適格專利申請案及實施內容。

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109年12月3日版(https://www.tipo.gov.tw/tw/dl-276395-ef1211f92c4644aeb360e30a5bac420b.html


「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重點摘錄:

  1. 適格申請人本方案應由新創公司提出申請,「新創公司」應為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時之申請人。
  2. 本方案所適用之「新創公司」的條件:
    (1)依我國公司法或外國人之本國法設立未滿五年之事業,指新創公司設立日期至申請案申請日未滿五年
    (2)申請案主張優先權者,公司設立期間之計算,以優先權日替代申請案申請日。
  3. 適格專利申請案與提交資料:
    發明專利申請案經本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後,在尚未獲得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由專利申請人備具申請書,載明申請人名稱及公司設立日期,且以本局所訂之電子方式申請之
  4. 相關程序:
    (1)TIPO接到申請人提出本方案申請(發明專利申請案);
    (2)資格審查;
    (3)主動於提出申請後 1 個月內提供申請人面詢資料,「面詢資料」包含涉及新穎性、進步性之檢索報告與其他可能之不予專利事由意見簡述
    (4)約定面詢時間;
    (5)申請人收到面詢資料後 1 個月內辦理積極型面詢;(面詢時除告知不予專利事由外,尚會積極 給予正面建議修正方式)
    (6)申請人應於積極型面詢後 1 個月內決定提出申復說明或修正;(逾期未提出者,將依現有資料續行審查,並且回到一般審查程序)
    (7)若申請人申復說明或修正符合本方案指定期間,本局原則上將於收到修正後 1 個月內發給審查結果通知


答客問重點摘錄(細節請參照以上連結檔案):

  1. 這個辦法是針對「新創產業」相關公司提出的專利申請案「積極審查」,包括「優先審查」以及「智慧局主動辦理積極型面詢」,藉由現場詳細告知申請案不予專利之事由並依個案情況給予修正建議,縮短審查時程
  2. 申請本方案者,無須繳納申請費
  3. 本方案中所舉行之積極型面詢為審查人員依職權通知到局面詢,亦無須繳納面詢申請費
  4. 提出「新創積極審查的時點」:申請人必須於接到本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後,才可提出新創積極審查申請
  5. 面詢以一次為原則。
  6. 本方案要求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時之申請人至少一位為新創公司
  7. 發明專利申請時,若申請人非為新創公司,即不適用本方案。


TIPO線上服務狀態訊息網站:https://tiponet.tipo.gov.tw/S045/RealTimeServlet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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