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 星期一

第三方遞交IDS規定

關於IDS規定:MPEP 609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s609.html)。

除了專利申請人自己遞交的IDS,第三方也可以提供IDS,一般說是「情報提供」,就是遞交讓審查委員審理專利時可以參考的資訊,常見為申請人自己提交申請前已知先前技術、同一案別國的審查意見、前案檢索報告等。


條件一:37 CFR 1.290(第三方遞交IDS)

(a)只要符合35USC122(e)(如以下(b)點),第三方可以針對特定專利案提交IDS。
(b)第三方遞交IDS時間點:USPTO對該案發出核准通知之前;或是專利申請案公開後六個月內或第一次審查意見之前,兩者較晚者。
(c)書面遞交。
(d)第三方遞交IDS應包括:(1)指出文件有哪些;(2)針對每個文件有簡潔說明;(3)若非美國專利文件,提交清晰副本;(4)若非英文,應提出翻譯本;(5)關於非有義務提交IDS的第三方本身的聲明。
(e)IDS文件列表的相關說明規定,如專利號碼、出處、公開時間等,若公開時間不詳,要提出公開證據。
(f)費用。
(g)若IDS遞交文件小於3件,沒有費用。
(h)針對第三方遞交IDS,若USPTO沒有要求,申請人不用回應。
(i)若有遞交時間的證明,時間不受限以上規定。


條件二:37 CFR 1.291(針對懸宕申請案的反對意見)

(a)若無適當地指出所要針對的專利申請案,不會被受理。
(b)符合規定的反對意見會被列入審查記錄中。
(c)應提交IDS列表的資訊,包括應指出文件中哪一部分與藥抗議的申請案相關;對於遞交的文件簡潔的解釋;非美國專利或申請案時,應提交清晰的副本;對非英文文件應提交翻譯本;若相同方又第二次或多次提交IDS,要提出理由,說明為何分開提出,有何差異。
(d)可與USPTO確認是否收到IDS。
(e)若有任何不公平行為(應該是指隱藏或惡意),不會有相關評論。
(f)若USPTO沒有要求,專利申請人不用回應。
(g)若不符以上規定,USPTO不受理。


其他參考:
- 證明不正當與不公平行為的要件 - 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 v. Merus N.V. (CAFC 2017)(https://enpan.blogspot.com/2017/09/regeneron-pharmaceuticals-inc-v-merus.html),此案涉及申請人刻意隱瞞申請前已知前案或他國審查意見,這被競爭者拿出來抗議。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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